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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所生孩子有继承权吗?
2011-08-1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市民刘先生求助:朋友张某结婚多年,育有一个男孩小强。后在生意往来中结识了王小姐,经过多次交往,二人关系逐渐密切,之后竟然租房同居。两年后王小姐珠胎暗结,生下一个女孩小月。张某妻子知道后大发雷霆,并找到王小姐以重婚罪相威胁。张某、王小姐无奈,只得忍痛割爱,断绝关系,所生女孩由王小姐抚养。五年后,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不治身亡,留有遗产约一百万元。王小姐知道后,向张某妻子提出,小月有权利继承张某的遗产,但遭到张某妻子严词拒绝。问题是小月有权利继承张某的遗产吗?

  律师说法:

  张某和王小姐所生女孩小月有权利继承张某的遗产。

  本案中,小强是张某的婚生子女,小月是张某的非婚生子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继承法》明确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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