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未婚同居 刀砍女方
2011-07-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近日,武隆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了一位“特殊”客人,这名满脸忧伤的年轻女子向工作人员哭诉了不幸的婚姻,并希望得到援助。

  女子姓肖,今年21岁,武隆县仙女山镇人。2005年,年仅15岁的她经人介绍与同村一男子恋爱。2008年5月,两人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就按当地旧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从此以夫妻名义一起共同生活。2008年12月,肖某生下一子。

  两人同居后,男子经常辱骂、殴打肖某。今年3月2日,两人因琐事再次发生争执,男方便用菜刀拍打肖某头部,后被赶来的村社干部和民警制止。

  工作人员在了解肖某的情况后,及时受理了她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律师连夜赶到仙女山镇,向当地村社干部和群众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日前,武隆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非婚子女由男方抚养,肖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同居期间购买的电冰箱、洗衣机及1250公斤玉米归男方所有,其余财产归肖某所有;双方的个人财产各归各。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