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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自杀求女儿赡养
2011-07-2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北京房山区73岁的姜大爷含辛茹苦,独自一人把4个闺女拉扯大,如今他半身不遂,生活无法自理,想得到闺女们的赡养,却难以如愿。8日上午,这起赡养纠纷案在姜大爷难掩伤痛的哭声中开始了庭审。姜大爷起诉4个闺女,要求和大女儿一起生活,并要求每个女儿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

  当记者走进房山区城关养老院时,姜大爷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一辈子没在外边住过,我想闺女们啊。”说完这句话,老人就哭了起来。姜大爷1958年结婚,老伴不幸于1979年因病去世。老伴去世时,留下4个闺女,老大刚刚17岁,老四才8岁。从那时起,姜大爷再未续弦,他一人把4个闺女抚养成人。

  姜大爷介绍说,他本不想起诉闺女们,因为这样做会损坏闺女们的名声。但是,他想回大女儿家生活,大女儿也愿意,但有的闺女却不同意,而且不签字同意他离开敬老院,说要通过法律程序。无奈之下,他才起诉到法院。

  当天上午,只有姜大爷的大闺女和三闺女来到了敬老院,房山法院在城关敬老院一楼大厅开庭审理此案。

  据大女儿介绍,老人是在去年中秋节得了病,导致半身不遂。几个月后,老人被送到敬老院。大女儿说:“我爸没离开过家,在敬老院就是住不惯。刚住进来3 天,他就喊着要回家。”而老人最想回的地方,就是大女儿的家,因为他觉得大女儿对他最好。但是,大女儿介绍说,她今年48岁,婆婆也生病半年了,需要照顾,家庭负担也重。于是,她每月到敬老院来四五次,看望父亲。今年4月6日,姜大爷承受不住身体的痛苦和心理失落,用水果刀刺颈自杀,被工作人员发现后送到医院救治,但老人苏醒后,又绝食5天。面对父亲的这种情况,大女儿当庭对法官表态:同意父亲的全部诉讼请求,愿意把父亲接回家赡养。

  据三女儿介绍,并不是她们不养老人,而是老人的性格不好,和亲戚朋友都没来往。在这种情况下,4姐妹之间也有矛盾,因为没有一个德高望重的亲戚愿意出来调和,4姐妹见面就吵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爸吧,一辈子特抠门,他就喜欢攒钱。他做小生意,卖冰棍,卖瓜子,攒了10多万元,平时却舍不得给外孙买点零食。”在和记者聊天时,三女儿多次强调父亲的抠门。三女儿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缺乏收入来源,家庭负担也重,每月500元的赡养费对她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其他两个女儿则没有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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