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半年便离婚 丈夫要求妻子归还16万彩礼
2011-07-19作者:未知来源:万家热线

恋爱三年多,登记结婚不到半年,丈夫刘先生便以妻子张女士不愿与自己共同生活为由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归还价值16万多元的彩礼,然而妻子却始终不愿归还这笔彩礼。日前,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
刘先生称,结婚之前张女士多次以结婚为条件向他索要大量财物,包括小轿车、婚戒、手镯及现金共计约16万多元。2011年3月6日他与张女士办理结婚登记后,张女士却根本不与刘先生共同生活。
后双方协商未果,刘先生将张女士起诉至院,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张女士应将其借婚姻索取的价值16万多元的财物全部返还。张女士虽然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返还刘先生赠与的16万多元的财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女士同意离婚,故对原告刘先生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原告刘先生为求婚而对被告赠与财物的行为出于自愿,被告张女士并没有借婚姻向原告刘先生索取财物,故对原告刘先生要求返还全部赠与财物的请求不予支持。
但原告刘先生赠与财物的确有结婚共同生活的目的,鉴于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根据公平原则,被告张女士应退回部分赠与财物。
法院依法判处,准予原告刘先生与被告张女士离婚;被告张女士保管的婚戒、手镯等首饰归被告张女士所有,小轿车归原告刘先生所有,被告张女士应协助原告刘先生办理该车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