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起诉前妻获赔2.3万元
2011-07-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起诉前妻获赔2.3万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离婚后发现,抚养4年的女儿竟非亲生。李奇无法容忍前妻的背叛,将前妻王艳花诉诸法庭,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李奇与王艳花于2005年结婚,婚后一年生下一女。2010年,夫妻俩因感情不和经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由李奇抚养,王艳花不出抚养费。离婚后,李奇带着女儿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亲缘关系鉴定,鉴定结果为“排除李奇是女孩的生物学父亲”。于是李奇一纸诉状将前妻王艳花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女孩由王艳花自行抚养,并要求其赔偿抚养女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医疗费、鉴定费等共计9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奇与女孩并无血缘关系,李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王艳花生活期间一直共同抚养孩子,付出了一定的财力、物力,王艳花理应赔偿。李奇与女孩以父女关系共同生活多年,相互已产生感情,在得知女孩不是自己亲生之后,精神上受到巨大伤害。审理过程中,王艳花虽然认为孩子就是她和李奇所生,对鉴定结果存有疑义,但是并未申请重新进行鉴定。经多次调解无效后,法院作出判决,由王艳花自行抚养女儿,王艳花赔偿李奇抚养费、医疗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艳花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占林 晓芬 季男 魏伟)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黄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