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去年婚前财产公证42/10000 年轻人多被迫
去年一年,阜新市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50件,只占公证业务量的25/10000。民政部门提供数字显示,去年我市共有12110对结婚登记,作财产公证比例为42/10000,上述数字反映出,婚前财产公证目前仍没有被市民广泛接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千百年来人们对婚姻的美好期许。可是,日前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7年递增。
面对越来越脆弱的婚姻,婚前财产公证堂而皇之地来到了我们身边。有的人认为,既然挽救不了婚姻,至少也要保留住财产。有的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对神圣爱情的亵渎,还没结婚就为离婚做准备,非得分出个“你的、我的”,实在有伤感情。
如今,房产、汽车等各种资产都掺杂在谈婚论嫁之中。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要不要给婚前财产做公证?这成为许多婚姻双方当事人感到纠结的一个问题。
婚前财产公证“犹抱琵琶半遮面”
记者从公证部门了解到,婚前财产公证指的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拟结婚男女公民的申请,依法对其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所有权归属达成共识而签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20世纪90年代初,广州市进行了国内第一例婚前财产公证业务,从此,婚前财产公证逐渐被国人认识,但时至今日,婚前财产公证真正走进人们的生活却还是寥寥无几。
据市公证处公证员刘凤冬介绍,我市婚前财产公证业务经历了从无到有的阶段,但发展较为缓慢,和大城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去年一年,市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50件,只占公证业务量的25/10000。民政部门提供数字显示,去年我市共有12110对结婚登记,作财产公证比例为42/10000,上述数字反映出,婚前财产公证目前仍没有被市民广泛接受。刘凤冬向记者透露,目前我市的婚前财产公证大都是对于房产的约定。这主要是因为,现在结婚的年轻人大都没有独立购买婚房的经济能力,多数家庭还是由父母帮忙购买。根据传统,婚房大都由男方承担,而随着现代离婚率的不断增加,不少父母的心里打起了鼓。小两口以后出了事、离了婚房子怎么分?即使上了法院,恐怕连法官也很难断清这家务事。于是,小两口就特别跑去做“婚前财产公证”,不为别的,就为给父母吃上一颗“定心丸”。
相比较于很多年轻人的情况,中老年人再婚时的婚前财产公证就属于自愿,这与年轻人做公证的初衷截然相反。近年来,中老年人再婚现象逐渐增多,由于当事人有过婚姻失败的经历,他们对再婚显得格外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他们对婚前的财产大多申请办理公证。
其实,婚前财产公证实质上是一种婚前契约,像办理结婚登记一样,可以为婚姻提供社会监督。为婚前财产做公证,就如同晴天里的一把备用雨伞,既可以遮太阳,也可以挡风雨,能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
婚前财产公证赞同与反对声音齐飞
记者随机采访发现,面对是否愿意做婚前财产公证的问题,市民见解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赞同者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完美的现代夫妻关系的诠释;反对者却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不符合中国的文化和传统。
张先生介绍说,我觉得婚前财产公证挺好,当结束浪漫的恋爱,携手走入婚姻殿堂时,就意味着两人世界进入了一个现实的阶段。这时不再只有玫瑰、巧克力,更多的则是锅碗瓢盆勺、油盐酱醋茶。因此他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的必修课,是婚姻的保护伞,利大于弊。
王女士对此表示赞同,新时代夫妻,公证很正常。她认为,财产公证了,首先是使财产清晰,家里有什么没什么一目了然,添置什么,什么时候添置,都可以视情况而定,可以更好地做好家庭理财。其次公证后,透明度增高,彼此不必藏着掖着,各自的财产心知肚明,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夫妻间的感情会更单纯。
李女士则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与我们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相违背,“没结婚就想着离婚”,即是对婚姻缺乏信心的表现,也是对双方感情的不信任,是对爱情的否定。试想,又有多少女性愿意嫁给一个对自己不信任的人,谁又会带着疑虑进入婚姻的殿堂?
赵先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我觉得婚前财产公证,有点怪怪的,是感情不到位的表现。之所以要财产公证,不外乎就是担心以后离婚财产分割有矛盾,还没结婚,就想到以后离婚,这样的感情也太假了。”
业内人士指出,在中国人的思维习惯中,出于对婚姻的美好憧憬,不愿让感情沾染上太多功利的东西,很多人自然在心理上对婚前财产公证持排斥态度。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家”的整体概念很强,走进婚姻就希望双方和和美美,白头偕老,分财产就等于分家。虽然有些人也知道婚前财产公证有其好处,但害怕影响夫妻双方的感情,这是很多人不愿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一个原因。
婚前财产公证能给婚姻带来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炒”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是不温不火呢?据刘凤冬介绍,人们之所以对婚姻财产公证不热情,主要还是受传统观念束缚。刘凤冬表示,其实婚姻财产公证有其合理性,它的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几方面:A、明晰权利义务。尽管男女双方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同,但婚姻是靠两人共同经营的。夫妻都有家庭状况知情权和理财权,同时都承担赡养父母、养育小孩、维护家庭团结,提高生活水平等义务。如果两人对家庭经济状况没有一个清楚的了解,首先就不利于计划家庭开销,更无法把握长远的理财方针,导致家庭经济利益“ 打折扣”。而婚姻财产公证,意味着夫妻财产及个人权利在某种程度上独立,夫妻在财产使用上的权利更为自由。B、发挥财产效能。一旦夫妻双方在财产上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个人就可按自己的意愿处理属于自己的财产。从社会角度来讲,就是“把不动产变成动产”,在市场经济下,这样才能发挥财产的最大效能。C、考验夫妻忠诚。在一些家庭里,夫妻个人钱财多少、来源等情况,对方未必完全知晓。婚前财产公证体现了夫妻间的忠诚度。就是说你有多少收入、主要用途如何,都一清二楚。比如一方在外面有负债,做了财产公证,配偶就不用为此背负债务。这不但考验了夫妻间的忠诚,也是对家庭负责任的一种表现。D、保护弱者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离婚案件关于财产判决,由于证据不足,家庭中的弱势一方权益往往无从保障。如果有了财产公证,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递交到法庭,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弱者的权益。
刘凤冬介绍说,了解了婚前财产公证的特点,你会发现,婚前财产公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决家庭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进步。所以,婚前财产公证有待于破除坚冰,大踏步走进人们的生活,为更多人所了解。
不可否认,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用于离婚财产纠纷的准备,因此,是彼此相爱、崇尚爱情至上,还是选择财产公证、为婚姻上份保险,这确实是个让人费思量的考题。
刘凤冬指出,是否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应把握两条原则。一方面,婚前财产公证能保护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另一方面,我们还有着传统的家庭观念,过于计较,夫妻双方会心生芥蒂,给婚姻生活带来阴影。能在这两条原则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你就不必为是否做婚前财产公证而苦恼了。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婚姻的前提是必须有爱,只要有了爱,夫妻双方才能学会更多的体谅和包容。“ 爱”让每一对有缘人走入婚姻,但“ 爱”解决不了婚姻中的所有问题。婚前财产公证,只要使用得当,可以成为婚姻生活的保护伞。夫妻双方应该以爱的名义,去过理性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