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离婚后8年方知非亲子 起诉前妻获支持
2011-06-03作者:未知来源:中国法院网

  抚养了十年多的孩子,结果却发现不是自己亲生了,而是前妻和别人生的孩子,一怒之下,便把前妻告到法庭,要求返还孩子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

  6月2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抚养纠纷案,双方最终达成了孩子小姜由被告梁某抚养,原告姜某负责协助被告梁某将小姜的户口从原告的户口中迁出;被告梁某向原告姜某返还子女抚养费10000元;被告梁某向原告姜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的协议。至此,一触即发的深层次矛盾得到彻底化解,避免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发生。

  原告姜某与被告梁某于1992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多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0年2月1日,被告梁某生育一子小姜。孩子的生出,不仅没有改变被告外出的习性,也没有给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因爱人梁某有时夜不归宿,姜某对此非常不满,并多次和其吵架。两年以后,双方感情荡然无存,实在生活不下去了,就到让胡路区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准许双方离婚,婚生子小姜由其母亲梁某抚养,姜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300元。

  2003年6月13日,作为小姜的法定代理人梁某因为再婚,不方便带孩子,就向法院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小姜由姜某抚养。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小姜由姜某抚养,子女抚养费由姜某一人承担。因姜某照顾小姜经济紧张,遂于2004年3月17日又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梁某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最后判决梁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00元。

  2007年末,邻居发现孩子小姜长得越来越不像姜某,便对姜某说孩子可能不是亲生的。今年1月8日,鉴定结果显示为原告姜某不是小姜的生物学父亲。拿到鉴定报告后,姜某夜不能寐,愤怒之下,把前妻梁某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梁某立即将小姜的户籍从原告处迁出;被告向原告返还6万元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

  在诉讼中,被告认为,所有的恶果,都是原告自己造成的,双方婚后多年之所以未生育孩子,就是因为原告有疾病丧失生育能力。原告为了不离婚,承诺被告可以和别人生个孩子,而现在原告反悔,违反当时的承诺。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鉴于原告本不想要和自己没有关系的孩子,也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主审法官根据鉴定结果,做双方思想工作,让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是自己的错误给原告造成了莫大的精神伤害,要为自己过去错误买单;让原告意识到孩子是无辜的,错是在大人,孩子是无法选择父母的。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最后,原告做出了一定的让步,被告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达成了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的上述协议。

  案件调解结束后,原告紧紧握着办案法官的手说:其实,我很喜欢这个孩子,可是一想不是自己的孩子,就是过不去这个门槛,今天终于可以松口气,算是解脱了。被告也非常感谢法官多次为其做工作,帮助减少自己经济压力,并说其实自己也非常后悔当年犯下的错,这种错既然犯了,就无法再能挽回,也正因为这样,才造成今天的这个局面。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