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改名也得双方同意
昨天上午10时至11时,市公安局举行了第六场“大走访”开门评警在线访谈活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人上线,给网友解答有关户口方面的各种问题。“新莞人入户东莞政策”、“群众或企业办理有关户口迁的便民措施”等群众关心的户政热点问题都被谈及。
入户东莞有多种途径
昨天的在线访谈中,针对网民们最为关心的入户东莞问题,户政科负责人详细做了解释。
访谈期间,有不少企业主想长期在莞发展或留住优秀员工,他们集中咨询如何进行投资入户。东城一位网友称其在东城办了一间加工厂,投资额80万,不知可否申请入户。访谈嘉宾称,根据市相关规定,在东莞投资实业型民营企业累计达30万、50万、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守法经营,按章纳税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个、2个、3个入户指标。
小孩改名不是那么容易
关于孩子出生及户口办理等问题也是昨天网友关注的重点。其中有网友称其右一个6岁的小孩。“户口本上曾经添加过一个曾用名,但从未用过。现在我们想给孩子改名字可以吗。”
户政部门回复称,我国公民申请变更姓名没有次数限制,但理由正当、充分。而且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分、已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更改姓名给市民从事社会活动带来不便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提醒父母给初生婴儿取名时就要考虑周全,尽量使用简化字,不使用冷僻字。”
还有一名女网友咨询称,其与丈夫已离婚一年,小孩由她抚养。“我现在想把小孩姓名改一下,请问要前夫同意吗?”户政部门回复称,根据相关法规,对于离婚后要求变更小孩姓名的,必须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安机关方予以受理。“这名网友想给孩子改名,要经过前夫同意才能办理。”
访谈中,有不少网友提建议,称可不可以简化补办身份证手续、缩短补办时间;多增加一些外省在莞的身份证业务代办点;户政部门周末和中午能否安排人员值班等。记者韩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