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两年女友竟是有夫之妇 婚姻信息之锁该不该打开?
房屋买卖可以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信息,生意往来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公司的注册信息。可结婚这一终身大事,却无法到有关部门查询恋人的婚姻信息。结果导致情感骗子有可乘之机,也由此发生了一系列的悲情故事。是否应该打开锁在婚姻信息上的这把锁?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各方人士就此话题众说纷纭,褒贬不一。
谈婚论嫁时发现女友早为人妻
谈了2年恋爱,正兴高采烈筹划着婚礼时,发现女友竟然早已是别人的妻子。近段时间来,在岳阳打工的汨罗小伙王先生一直备受煎熬,在向记者诉说的过程中,止不住几度泪下。
今年31岁的王先生早年离家在外打拼,多年来一直将精力倾注在事业上,不知不觉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禁不住家人的再三催促,2009年,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华容姑娘李倩(化名)。
上个月,王先生再次郑重向李倩提出了结婚,没想到李倩不耐烦地说:“我不想结婚!再提结婚我们就分手!”一股不安的情绪涌上了王先生的心头,这其中不会有什么猫腻吧?通过私家侦探调查后,他大吃一惊:李倩已结婚多年,相恋了2年的女友竟是有夫之妇。
民政不让查公安不提供
王先生感到悔恨的是,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去查询李倩的婚姻信息。那么,普通市民是否可以从有关部门获得此类信息?连日来,记者分别采访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答复均是婚姻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能够对外公布。
4月12日,记者致电岳阳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时,工作人员很干脆地回答说:“不能查,这牵扯到个人隐私。”他表示,结婚只是一种行政登记行为,随着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政府和单位都不再“干涉”个人婚姻问题,国家对个人婚姻只登记不再管理,而一旦泄露他人的婚姻状况,就涉嫌违法。一旦因婚姻信息泄露而引发家庭矛盾,或导致人身伤害时,对方有权控告婚姻登记部门。
岳阳楼公安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公安户籍登记资料中,除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是必须核对项目外,婚姻状态不属核准范围。
违规调取易构成犯罪
岳阳楼公安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除当事人可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婚姻登记档案外;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凭介绍信,可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也可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其他人不得对他人婚姻状况查询。
对于王先生通过私家侦探调查女友婚姻信息该工作人员认为不可取,“查询人得到调查资料后若不正确使用,很容易转化为敲诈、勒索、要挟的条件,从而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市民众说纷纭
婚姻信息上的这把锁,其实是由国家对公民婚姻隐私的保护所形成,这便产生了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面对这种冲突,市民们也众说纷纭。
身为公务员的李先生表示,婚姻信息其实远非“已婚”、“未婚”这么简单,还包括婚前健康检查、恋爱经历等,这些均涉及个人隐私,因此,要求职能部门提供对外查询服务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现实的。
准备于今年五一期间完婚的市民赵小姐的观点则代表了另一批人。“情感骗子、婚姻骗子近些年时有发生,这确实已经成为一个现实问题。”赵小姐建议,职能部门应当找出一个有效对策,在公众知情权和隐私权之间寻找平衡点,比如建立婚姻诚信档案,制定完善查询制度,给市民提供方便。
还有市民认为,与其费尽周折去查询对方的信息,还不如提高警惕,两个人交往时,就应该把对方背景了解清楚,让骗子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