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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友转移财产拒付儿子抚养费
2011-04-14作者:未知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一季度,婚姻家庭问题成妇女维权投诉热点

  本报4月12日讯 (记者 李飞飞)今日,太原市妇联公布今年一季度信访维权情况。数据显示,一季度,188起维权案件中,由婚姻家庭矛盾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据统计,因婚姻家庭问题求助的妇女,年龄集中在30—50岁之间,问题集中在离婚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上。

  几年前,林女士与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一直没有补办结婚证。2009年,两人生下一子。刚开始,两人相处得比较融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孩子出生后,两人的矛盾也随之增加。家庭财务矛盾是他们最为集中的矛盾之一,其间,陈某多次悄悄转移财产,有时还对林女士施与暴力。多次争吵打闹后,两人于去年开始分居。

  情感已经破裂,无法一起生活,孩子的抚养权自然成为两人的焦点。林女士找到妇联和公安机关请求为自己主持公道,讨要孩子的抚养权。而陈某以无正当职业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林女士痛快答应。

  市妇联维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现代女性经营婚姻要从恋爱做起,不要轻易同居。而分手过程中一旦遇到问题,要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比如向妇联和维权站咨询求助等。针对女性面临的劳资和孩子纠纷,建议保存证据,寻求合法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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