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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送房屋 离婚房屋分割引纠纷
2011-03-2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八旬老人刘老汉再婚前,立字据将名下的8间房产赠与六旬新娘石老太。结果两人离婚时因房屋归属发生纠纷,石老太将刘老汉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8间房产。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石老太称,2008年5月,她和80多岁的刘老汉经人介绍举行了婚礼,当时刘老汉承诺两人结婚,他就把自己的8间房屋转让给石老太,并出具了承诺书。2009年10月,双方登记结婚。此后,刘老汉对她随意辱骂,不但不管她的饮食、医药费,还要求她支付共同生活费用,石老太一忍再忍,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现在要求离婚,并分割8间房屋。

  但按照刘老汉的说法,他承诺给石老太的8间房屋不是自己的财产,而是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出资所建,应该是共同财产。1983年他经批准在农村建房8间,这是自己与前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建,前妻已经去世,应当依法由子女和自己继承。当时他承诺将房屋赠与石老太,是希望相互扶持到老,等他百年之后将房屋赠给石老太,而现在两人结婚还不到两年,所以承诺未生效,不同意赠与。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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