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20多年 前夫来讨抚养费(图)
2011-03-21作者:未知来源:东南早报
前几天,灵女士(化名)突然接到前夫的电话。没聊几句,前夫就说,要找她讨要孩子的抚养费。“我们都20多年没联系了,他找我要孩子的抚养费,是不是太过分了。”
灵女士说,20多年前,她与前夫离婚,6岁的孩子判给前夫抚养,但并没就孩子的抚养费作出任何判决。过后,灵女士就与前夫分开,各过各的生活,也各自组成家庭。
“20多年来,我们一直没联系,也不知道对方的状况。”灵女士说,几天前前夫突然与她联系,并提出灵女士从来没付抚养费给孩子,现在要她支付一笔抚养费。
“我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付这笔钱。”灵女士举棋不定,遂向早报法律顾问团咨询,“我和前夫的孩子现在已经20多岁了,早已成年了”。
陈适平: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当时法院对此并没进行判决。过后,灵女士与前夫的婚生子,可以作为原告,将灵女士告上法庭,讨要抚养费,其前夫并没这个主体资格。但现在看来,孩子已长大成年,即使是孩子来起诉灵女士,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受理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