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小三”找妻谈离婚气死老爸,值吗?
2011-02-10作者:未知来源:新华网博客
2009年11月23日9时许,在顺义区一中学北门东侧路南便道上,徐某带着“小三”乔某找其妻子商谈离婚一事。徐某的父母闻讯赶来和儿媳一起对乔某进行殴打。徐某抓住父亲的衣领进行劝阻,父亲揪着他的头发,两人倒在地上,徐某压在父亲身上。后来有人喊“警察来了”,徐父坐在地上吸烟,后来身体不适被送到医院不久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徐某明知被害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仍然和其撕扯、殴打,致其心脏病突发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上,徐某也十分懊悔,他说事情已经发生,也没有故意要气父亲,对于父亲的死,他多少有过错。2011年2月5日徐某被诉过失致人死亡罪,顺义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来源:北京青年报
带着“小三”找妻子离婚?挑战道德底线,无耻!当父亲和小三摆在一起,徐某明知其父有心脏病仍与其互抠,直接导致其父死亡,有故意杀人之嫌。乔某对徐父之死具有必然的关联责任,不可推脱。为了小三家破人亡,值吗?
典型的中国式离婚!夫妻感情本是当事人双方的私事,而很多人大多把离婚当悲剧上演,需知这样的婚姻不离更是悲剧!
按照法律判决如果该男子锒铛入狱,“小三”岂不弃其而逃?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男子的行为必然“竹篮打水一场空”。
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
“小三”玩不起,带“扫帚星”回家,无疑招致血光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