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男子携“小三”找妻谈离婚气死老爸,值吗?
2011-02-10作者:未知来源:新华网博客

  2009年11月23日9时许,在顺义区一中学北门东侧路南便道上,徐某带着“小三”乔某找其妻子商谈离婚一事。徐某的父母闻讯赶来和儿媳一起对乔某进行殴打。徐某抓住父亲的衣领进行劝阻,父亲揪着他的头发,两人倒在地上,徐某压在父亲身上。后来有人喊“警察来了”,徐父坐在地上吸烟,后来身体不适被送到医院不久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徐某明知被害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仍然和其撕扯、殴打,致其心脏病突发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上,徐某也十分懊悔,他说事情已经发生,也没有故意要气父亲,对于父亲的死,他多少有过错。2011年2月5日徐某被诉过失致人死亡罪,顺义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来源:北京青年报

  带着“小三”找妻子离婚?挑战道德底线,无耻!当父亲和小三摆在一起,徐某明知其父有心脏病仍与其互抠,直接导致其父死亡,有故意杀人之嫌。乔某对徐父之死具有必然的关联责任,不可推脱。为了小三家破人亡,值吗?

  典型的中国式离婚!夫妻感情本是当事人双方的私事,而很多人大多把离婚当悲剧上演,需知这样的婚姻不离更是悲剧!

  按照法律判决如果该男子锒铛入狱,“小三”岂不弃其而逃?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男子的行为必然“竹篮打水一场空”。

  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

  “小三”玩不起,带“扫帚星”回家,无疑招致血光之灾!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