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抚养儿子13年 离婚才知非亲生
2011-01-27作者:未知来源:扬子晚报
林某和妻子吴某结婚十年,后来因为生活琐事和父母的干预感情破裂。然而,在离婚过程中,林某却无意发现抚养了十三年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在法官调解下,二人离婚。
林某和吴某在95年经过别人介绍开始恋爱,1998年,两人未婚生育一子,直到2000年,两人才登记结婚。婚后,林某长期在外地打工,由于林某家庭条件很差,他打工所得的收入除了给儿子交交学费,其他的都寄回家给了他的父母,家庭开支完全由吴某一人承担,这引起了吴某的不满。
两人由此经常吵架,从2001年开始就时而分居,2010年底,两人感情彻底破裂,吴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林某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800元。在两人闹离婚的过程中,儿子意外受伤,林某无意得知儿子的血型是AB型。而林某自己是O型,不可能生出AB型血的孩子。林某犹如五雷轰顶,马上申请做了亲子鉴定,2011年1月14日,鉴定结果出来,证实儿子不是林某亲生。1月17日,二人的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心灰意冷的林某坚持不要儿子的抚养权,也绝不承担一分钱的抚养费用。吴某面对鉴定结果,无话可说,对于抚养费也不再主张,最后,二人同意调解离婚。经过法官调解,林某和吴某达成协议,二人离婚,儿子由吴某抚养,林某不承担抚养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冯朝昱 刘彦丽 路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