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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夫妻闹离婚 一张欠条让房子变成“婚前财产”
2010-12-28作者:未知来源:新疆电视台

  张明(化名)没想到,自己和王丽(化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也没有想到,王丽竟要平分父母给他们买的新房。就在争房大战即将开始时,一张关键的欠条出现了。

  26日,张明向记者讲述了这件烦心事。2005年6月,他和王丽在相恋一年后结婚。婚后,小两口相敬如宾,对老人也尽心侍奉。张明的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出资给小两口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新房。

  后来,双方性格不和,慢慢地开始争吵,感情也一度走到破裂边缘。最近,张明终于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希望法院把房子判给自己,至于债务则由他来还。“其实,这套房子不是父母赠给我们的,而是我在购房时向他们借了30万元才买下的。”张明这样解释突然出现的债务。

  对于借款购房一事,张明提到当时给父母写了一张借条。一时间,欠条成了争房大战的焦点。

  随后,记者联系到王丽,她显然不认可张明的说法:“这套房子当初是他父母赠给我们的,也没有借钱这回事,离婚时应一分为二。”

  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峰认为,这套房子是在张明和王丽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若张明的父母有证据证明钱是借给儿子的,就不能认定为赠与,关键是包括借条在内的证据必须形成于离婚诉讼前,否则就是对小两口的赠与,无需归还。一旦离婚,房子也应当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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