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女儿将父亲告上法庭
2010-12-27作者:未知来源:四川新闻网-南充日报
一对夫妻在离异时,协议房产和车库过户给双胞胎女儿,父亲享有居住房屋的权利。但是事情往往出人意料。昨(22)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一对双胞胎女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竟然将父亲起诉到顺庆区人民法院。
蔡晓明(化名)和蔡晓君(化名)是一对双胞胎姐妹。她们的父母于今年3月22日在顺庆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父母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将位于顺庆区潆溪镇某小区的房产及车库赠给自己的两个女儿,父亲有长期居住的权利。但是离婚后,父亲不履行约定,拒不将房产过户给女儿,还隔三差五带其他女人回家居住。同时,父亲也不尽抚养义务,拒付正在读中专的蔡晓明、蔡晓君生活费,姐妹俩每次回家找父亲拿钱,都会遭到父亲的打骂。今年8月底,蔡晓明回家找父亲要学费,父亲不仅不给,还说女儿影响他睡觉,将女儿暴打一顿,将她赶出家门,并声称,不允许姐妹俩再踏进房屋半步。
姐妹俩多次找父母协商未果,于是于今年9月6日诉至顺庆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父母将房产和车库过户给自己,父亲只有居住房屋的权利,且不得带其他人回家居住。作为被告,父亲同意将房产和车库赠给女儿,但是得等到其去世后再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12月17日,法院作出判决:蔡晓明和蔡晓君的父母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位于顺庆区潆溪镇某小区的房产及车库过户给姐妹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过户费用由其父亲承担。(记者 邓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