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导”妨碍婚姻自由?
给闹离婚的夫妻当“老娘舅”,免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能劝和的尽量劝和,劝不成功只得尊重双方意愿,这是海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设了一个婚姻劝导工作室的任务。短短4个月时间,这个工作室竟已成功劝和了25对闹“离”的夫妻,成绩颇丰。
起 因:离婚人数不断攀升
据海曙区民政局提供的资料,去年该区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3978对(其中新婚3811对、复婚139对、补结28对),离婚登记856对,补发婚姻证件1160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272份。综观近几年婚姻登记情况变化,主要呈现出以下三大特点:
结离婚人数不断攀升 近年来,该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人数一直保持在高位,2006年至今,年均办理数在4000对左右。同时,离婚人数也在不断攀升,从2006年的692对逐年提高至2009年的856对,年均增幅为7.4%。2007年以来,该区的离婚率均在20%以上(还不包括法院判离数)。
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统计,2009年全市离婚率已达到27%,意味着每4对新人结婚,就有1对以上的家庭解散。
冲动婚姻时常发生 不少年轻人对婚姻认识较为草率,有的是想挑选个好日子而提前结婚,有的则是一时兴起匆促登记结婚。如2009年9月9日这一天,意味着“天长地久”,不少年轻人为赶个好日子前来登记结婚,其中就包括不少草率类婚姻,至今仅过去一年,已有2对前来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中,还有不少冲动型的,往往因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第二天便来办理离婚,过段时间双方冷静后,又来办理复婚的。
2008年办理了127对复婚,2009年办理139对复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当初是由于情绪冲动造成的离婚。因此有必要进行这方面冲动类型婚姻的引导和劝和工作。
婚姻维系时间缩短 从近几年情况看,离婚当事人实际维系婚龄呈现缩短趋势,原来社会上流传的“七年之痒”一说,从目前来看,不少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婚龄远未达到这一门槛,不少都只有两三年的时间,甚至只有几个月的,呈现短婚、未育、离异趋势。
究其原因,当事人双方多为独生子女,自我主见少、父母干预多,自我个性强、包容心态差,缺乏对婚姻责任认识和家庭责任观念。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有必要加强对婚姻和家庭责任的宣传和引导,尤其要对冲动型婚姻加以劝导。
尝 试:首位婚姻劝导师上岗
借鉴上海等地的经验,海曙区采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聘请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劝导工作室”,运用相对专业方法对离婚当事人予以心理劝导。
今年5月,海曙区民政局首推婚姻劝导服务,尝试抑制冲动离婚。经该区社会工作协会招聘,35岁的二级心理咨询师徐飞云进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从而成为该区首位专职婚姻劝导师。
“她是我们招聘的首位专职婚姻劝导师,能够运用相对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和心理学知识,来为离婚当事人提供婚姻劝导和心理疏导服务,同时承担‘老娘舅’的角色。”海曙区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徐飞云出任专职婚姻劝导师,弥补了以前婚姻登记员业务繁忙、专业知识欠缺的不足。
徐飞云劝导的面很广,总共有一半离婚夫妻接受了她的“诊疗”。从5月至今,走进海曙区民政局要求办理离婚的夫妻有310对,其中180多对接受了徐飞云的劝导。
“当然相当一部分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挽回的可能性不大。有的夫妻很明显是坚定要离婚的,离婚协议也早就打印好了,双方黑着脸没有话,面对我们的劝导也是拒绝得很彻底。”徐飞云认为,能“救活”的婚姻,多是夫妻双方有一定感情基础,双方学历较高,矛盾冲突是新近发生的,并非长年累月所积下的怨气,且夫妻双方对解决矛盾有一定共识。
方 法:婚姻劝导“见人下菜”
每对离婚夫妻都有自己的问题,如何“见人下菜”成了专职婚姻劝导师的必修课。
徐飞云的做法首要是倾听,要取得当事双方的信任,发现矛盾焦点后,才能找准切入点,同时在引导过程中,要不断强化夫妻双方的正向资源,把他们的闪光点提升放大,勾起双方对婚姻的甜蜜记忆或是对自我的检讨,最后提出双方都认可的一套解决方案,让他们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不再发生同样的纷争。
在劝导中,徐飞云一般有两大“法宝”:孩子和回忆。
“孩子是夫妻双方爱情的结晶、感情的纽带,如果一对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是亲力亲为,投入了较多感情,多数是很难割舍的。”徐飞云说。
5岁的孩子,是该对其进行开放式的玩乐教育,还是勤奋型的务实教育?为了这个问题,一对30岁的夫妻吵得伤透了心。3个月前,夫妻俩直奔海曙区民政局要离婚。面对徐飞云的劝导,夫妻双方又是一阵面红耳赤的争吵。
徐飞云已经习惯了离婚夫妻的这种沟通模式,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他们的争吵给了她足够的倾听空间,并能从中找出矛盾的焦点所在。待双方吵得差不多了,徐飞云将两人分开,进行个别劝导。对主张玩乐教育的家长,徐飞云说起了务实教育的优点;对坚持务实教育的家长,她则谈起了玩乐教育的好处。看双方心结解开,徐飞云再将两人合到一起,让他们挑选适合孩子的教育方法。
至于“回忆”,徐飞云较多的是用在那些感情基础牢固、谈了多年恋爱的夫妻身上。
不久前,一位女士拨通了徐飞云的电话,感谢她将自己与丈夫成功劝和。“差一点就离婚了,老公现在对我又体贴又照顾,真是谢谢你!”这位女士由衷地说。
热 议:离婚是否要劝导
都说婚姻自由,结婚离婚是男女双方自己的事。为此,在婚姻登记中心引入婚姻劝导服务,是否有这必要?
据介绍,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当事人办离婚,从受理之日到发离婚证,有一个月时间,也就是说是个缓冲期,对控制离婚率应该有点效果。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缓冲期,只要前来离婚的夫妻提供的证件、材料齐全,当事人自愿,就能当场办理离婚。
海曙区民政局分析认为,长期以来,社会上普遍存在着“重民间仪式,轻法律登记”的观念和做法,往往是结婚登记领证随随便便、婚庆婚宴讲究仪式。这种传统的婚俗观念和做法不利于确立婚姻登记的法律地位,不利于当事人树立婚姻责任意识。同时从近两年高复婚率的数据来看,说明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存在冲动草率或是一时怄气,实际婚姻并没有彻底破裂,如果当时能对双方当事人予以心理劝导和干预,说不定就不会草率离婚,能当即挽回一段婚姻。离婚劝导服务,正是从目前婚姻状况实际出发,积极拓展婚姻登记服务领域的有益尝试,应该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这是因为,我们要抑制的是冲动离婚,而不是阻止离婚。
拓展婚姻劝导服务:海曙将组建志愿者队伍
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各地要拓展婚姻登记服务领域,开展婚姻指导服务。探索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专门人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邀请婚姻家庭领域的专家学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志愿服务,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法律咨询、婚姻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
海曙区民政局已经在这方面做好很好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初步的成效。下步该局将进一步让婚姻登记员充电,不断加强社会工作知识的学习,扩充婚姻劝导师的队伍。同时借助社会资源,诸如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等,探索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拓展婚姻劝导服务面。通过婚姻劝导服务,使婚姻当事人进一步增强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认真理智对待婚姻,正确处理好家庭矛盾,从而促进婚姻的美满,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
根据海曙区民政局确定的岗位工作职责,离婚劝导员的主要岗位职能是:为离婚当事人提供婚姻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同时协助婚姻登记员做好离婚登记所需材料初审工作等。并且提出了较高的岗位要求,即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女性,年龄在30-40周岁为宜;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同时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专业资格证书等职称;有一定的言语表达和沟通能力,普通话较好;工作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强。(汤碧琴)
主妇周志:我和婆婆相处的“三三原则”
我们结婚已经4年了,婆媳关系处理得相当不错,谈及相处的经验,得益于我和婆婆相处的“三不三多”。所谓“三不”,一是不当着婆婆的面数落丈夫。每当我和丈夫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我从不当着婆婆的面数落或埋怨丈夫。因为做婆婆的免不了袒护儿子,我要是数落丈夫,就是对婆婆“家教”的否定,会让婆婆很没面子。二是不当着婆婆的面和丈夫过分亲热。因为“肉麻”的举动,会让婆婆觉得媳妇在跟她争儿子,会引起婆婆的反感。三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做媳妇的有些事做得不对了,常会被婆婆说一两句。对婆婆的这些唠叨,我从不介意,我觉得,既然做错了,被说上几句也是应该的,婆婆是长辈嘛。
所谓“三多”,一是多说说婆婆的好。我经常对着街坊邻居讲讲自己婆婆的开明大度,婆婆听了,虽然口头没表示,但眉眼间一片喜色。二是多“请示汇报”,这样既显示了对婆婆的孝顺,又体现了对她的尊重。三是多向婆婆“示弱”。家事重情不重理,做媳妇的不必事事“据理力争”,时而“示弱”,可收奇效。
“三不三多”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嘴巴甜些,别和婆婆正面冲突。每当婆婆令自己有什么不满意的时候,我在心里就默念三遍“三不三多”。这样可以避免自己当场和婆婆理论,使矛盾不至于一发不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