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坪“假日法庭”调解一起离婚案
2010-12-13作者:未知来源:恩施晚报
晚报讯(通讯员杨明高)咸丰县法院清坪法庭原定于12月4日开庭审理原告江某某诉被告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而该天正值双休日期间,承办该案的法官了解到,原告江某某系贵州省黔西南县人,原告及其亲属坐了几天的车已到清坪法庭准时出庭,如果此案不按时开庭,不仅会浪费原告及其亲属的时间和金钱,且顺延开庭审理,原告就不能按时返回务工的地方上班。
于是,12月4日,该庭通知被告当事人假日期间照常准时开庭。
庭审中,办案法官给双方当事人做和好工作无望后,考虑原、被告两地分居,且婚后经常发生纠纷,分居生活已达两年,维持名存实亡的婚姻已无任何意义,拖累的只是双方当事人,好好开花好好谢。最终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小孩由被告抚养并随其生活,原告每年支付小孩抚养费2400元(当庭履行)。
近年来,清坪法庭通过在双休日、节假日设“假日法庭”,解决了老百姓在双休日和节日期间的诉讼问题,受到当地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