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浙江诸暨法院着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2010-12-01作者:未知来源:人民法院报
“谢谢法官维护了我女儿的权益,真是帮了我们一个大忙啊!”近日,在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里,一位年逾七旬的老汉对女法官说。
这是诸暨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的一案。该院自2009年以来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民商事案件1856件,执行案件824件,实际履行率达到95%,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113件。今年3月,诸暨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老汉的女儿金某与丈夫感情不和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而金某因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法院在证实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后,考虑到金某日后的生活情况,要求其丈夫在离婚后一次性支付金某生活补助费2万元,并承担分居后的医药费、生活费等共计3万余元。
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诸暨法院去年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庭,由女法官和女人民陪审员组成,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纠纷。截至目前,该庭共审理各类纠纷600余件,调撤率达67%。(余建华 马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