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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悄悄离婚 住房门面都给前妻
2010-11-1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借20万元给朋友应急,可该还钱时,朋友却和老婆离婚,将名下财产全都转到妻子名下。“我该找谁还钱呀?”昨日,汤辉找到联纵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治咨询。

  “认识了10多年,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家住江北区红石路156号的汤辉说,他和周安是朋友。两年前,周安的公司周转困难,开口向他借20万元。

  “因为信任他的为人,借的时候一点都没犹豫,而且不收利息。”汤辉说,周安借款写了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过了还款期,周安还钱的事推了又推,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他上门讨债,才发现周安已和老婆离了婚,名下的三套房子、两个门面都给了前妻。

  对此,律师杨治表示,20万元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周安以个人名义所借,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汤辉可找周安的前妻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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