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女出纳挪用逾248万公款征婚 离婚后独自带女生活
2010-11-1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利用自己做街道办事处出纳的便利条件,以提取差旅费的名义挪用公款248万余元,用于经营自己服装生意及征婚等方面的开销。昨日,50岁的北京女子钱某因犯挪用公款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具有大专文化水平的钱某是海淀区人民政府永定路街道办事处财务科出纳,手里掌管着好几个账户。钱某自1996年离婚后,独自带着女儿生活。

  检方指控,2004年7月至2009年5月间,钱某利用其负责该办事处居民科日常报销费用的职务便利,以提取差旅费的名义,私下逐年逐月提出公款挪用。5年间,共挪用公款248万余元,多数用在了经营自己的服装生意及征婚等方面。

  2009年7月,因为无法再隐瞒,钱某只得向单位领导交代了此事。同年9月,钱某被抓获归案。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