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施房产新政 办房产契税持结婚证享优惠
办房产契税时别忘了拿着《结婚证》和《户口簿》!记者8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9月29日发布的房产新政,购买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个人改为家庭成员,所以市民在办理缴纳契税手续时须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其他必需的材料,经查询无住房后,购房人持证明享受优惠政策。
“为啥现在办契税还要拿《结婚证》和《户口簿》?”10 月8日,市民江女士向记者反映,当天上午,她到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契税时,工作人员请她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这令她感到很奇怪。
“这是因为国家调整了契税政策。”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9月29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开始,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按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政策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前期下发的有关契税优惠政策的区别有两点,一是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个人改为家庭成员,原政策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享受优惠政策,现政策要求购买的住房为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所以在办理缴纳契税手续时,购房人须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其他必需的材料,由房管部门查询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房产信息,经查询无住房,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购房人持证明享受优惠政策。”工作人员介绍说,此外原政策中“房改房、拆迁安置房以及通过集成 、赠予、分家析产和法院裁决等方式取得的住房”由于取得房产的方式不是购买,所以拥有上述房产的纳税人在新购房时可享受优惠政策。新政策中明确规定新购房产必须为家庭唯一住房方可享受优惠政策,所以拥有上述房产的纳税人不再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