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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有“情况”转移财产 武汉女子欲维权
2010-11-09作者:未知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存在丈夫户头,存折由妻子保管。但不料丈夫却在外有了“情况”,还突然“人间蒸发”。妻子到银行查询,意外发现丈夫已将存折挂失,几天后他凭身份证可领取新的存折将钱取出。昨日,家住东西湖的黄女士来到当地司法所咨询该如何维权。

  据38岁的黄女士介绍,他与40岁的丈夫王伟(化名)结婚10年有余,生有一女。今年年初,他们所居住的郊区征地拆迁。办好手续后,一共领到60余万征地款。二人经过商量,将这笔钱存在王伟的户头下,存折则由黄女士保管。不料一夜暴富后,王伟开始到处花天酒地,很快在外面有了“情况”,黄女士找他理论,他竟摔门而出,从此音讯全无。

  上个月初,黄女士听朋友说王伟在外地跟一女子同居,一怒之下决心与其离婚。她到银行查询,却惊觉王伟已将存有征地款的存折挂失,数日后便可凭身份证办理新存折将存款转移。她心急如焚:王伟就这样将钱取走,自己岂不是一分钱都得不到?

  对此,司法所法律专家表示,该笔款项是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黄女士有一半份额,建议其赶紧到法院去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予以干涉,将王伟的银行户头冻结,在保证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再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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