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引出一桩荒唐婚姻
2010年10月27日,梧桐街道司法所法律咨询办公室来了一对曾经的“夫妻”,咨询如何解除、办理婚姻关系手续。为什么说这是一对曾经的“夫妻”呢,话得从1992年说起。
1992年春节,湖南妹子阿秀经人介绍,与城东村的姚某确定恋爱关系,半年不到就结为夫妻。刚结婚没几个月,因结婚花了一大笔钱,急于把欠下的钱还清的姚某心生邪念、漠视法律,于1994年6月因盗窃摩托车被捕,同年被桐乡市人民法院因盗窃罪判刑五年。
阿秀在丈夫进监狱的一年时间里曾到监狱看过他,后来因与姚某家人及亲戚之间的家庭琐事矛盾和其他原因,阿秀觉得在桐乡呆不下去了,遂给监狱里的姚某写了最后一封信并寄了一张照片,随后一个人回到了湖南娘家,一去无音讯。
姚某在监狱里劳动改造四年后,因表现良好被假释回桐,到家的姚某一看,妻子走了,而且听了家人和邻居的传言,认为是被别的男人带走的,也就没再去找她。2006年,姚某与邻村丧夫的一妇女结婚,妇女还带来一个17岁的男孩,日子过到2010年倒也相安无事。
2010年10月份,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全面展开,阿秀所在的村人口普查员上门调查时,、阿秀才意识到当年把户口迁移至桐乡,至今也未迁回来,也未与姚某办理离婚手续,这样下去总不是回事,于是决定回桐乡作个了结。
2010年10月27日,阿秀来到桐乡并与姚某经过一个晚上的协商,于第二天找到梧桐街道司法所,要求解除两人婚姻关系。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讲述,批评姚某不懂法,又考虑到姚某的实际困难,工作人员看到阿秀的穿着打扮比较整洁入时,做起阿秀的思想工作。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开导,阿秀也目睹了姚某的现状,考虑的夫妻一场,此次来的目的主要一是要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二是要把户口迁回湖南,这二桩事情都需取得姚某的配合才能顺利完成,阿秀考虑再三,同意放弃先前要求姚某支付她来回的车费和住宿费的请求,双方力争把现有的问题处理好,各自回去过平静、安心的生活。
最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双方带上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等资料到桐乡市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接着又到梧桐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后,两“夫妻”为一桩荒唐的婚姻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