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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妇联构建社会化防治体系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2010-10-1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近年来,江苏南通市妇联创新思维、攻坚克难、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政府为主导、综治总协调、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新路子,为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和发展、推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健全组织机构,构建社会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网络体系

  南通市于2002年成立了由综治办牵头、妇联、公、检、法、司、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各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使南通市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工作步入高起点、高定位、管理社会化、规范化的轨道。2003年1月,南通市妇联与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市、县两级“反对家庭暴力报警投诉中心”, 2006年,全市 174个基层派出所全面建立了“反家暴报警投诉站”,形成了反家暴网络在基层派出所的全覆盖,为第一时间保护家暴受害妇女提供了组织保障。2005年,市妇联与民政局联合,成立了全省首家经编委正式批准、财政拨款的妇女庇护机构“南通市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中心”,为无家可归的家暴受害妇女提供必要的庇护。自1999年6月以来,市妇联还先后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南通市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中心,与中级人民法院及第三人民医院伤情鉴定所联合,成立了南通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与市信访局联合,成立了信访接待中心。此外,南通市妇联还在基层村居全面建立了妇女维权站;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部门试点推行了巾帼维权岗;在外来人口集聚区建立了新市民巾帼维权站、流动妇女之家;在社区心理及婚姻家庭咨询室设立了婚姻家庭权益援助站等组织。严密的网络体系,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运作机制,保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规范有序

  南通市妇联坚持以人为本,整合社会资源,创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八大机制”:

  一是措施保障机制。做到组织措施有保障,组织网络健全,有人办事;职权措施有保障,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有权办事;运行措施有保障,健全制度,按章办事;经费措施有保障,有钱办事。

  二是预警排查机制。对家庭暴力预警坚持纠纷排查、信息导防、部门协防、超前预防。基层大调解组织、警务站、妇女维权站、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排查熟知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内的家庭关系情况,对已发生或易产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人员,建立相应管理档案,矛盾原因登记在册,纠纷关系底数清晰,做到乡(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是联合调处机制。建立分级调处机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家庭纠纷由村(居)委就近直接调处,家庭暴力报警由公安110先期处警后再行分流调处。建立联动调处机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公、检、法、司以及信访、妇联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对重大复杂的家庭矛盾纠纷或家庭暴力报警案件实行联动调处。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公安基层派出所是反家庭暴力的前沿阵地,在接到报警投诉中心指令后,本着“优先处警、优先救助”的原则,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制止现行家庭暴力行为,按规定向乡镇(街道)调处中心移送无法现场调处的家庭纠纷警情。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矛盾调处中心的有效衔接,对突发性家庭暴力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救助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各有关部门亦建立反对家庭暴力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对各类矛盾纠纷及家庭暴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对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实施全面预防、全面排查、全面化解,建立家庭矛盾纠纷“大调解”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督办督查机制。加强领导督查。各地、各部门领导定期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家庭暴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导检查,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开展随事、随警、随案全程式跟踪督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分析通报家庭暴力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对重大家庭暴力实行领导包案调处、限期办结等责任制。加强会议督查。各级妇联配合综治或司法部门定期举行季度、年度性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评估分析形势,部署下达任务。

  五是访调对接机制。依托大调解平台对家庭暴信访案件进行调解、跟踪回访。依托基层妇联和法庭联合设立的“妇女维权绿色通道”以及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审理或调解家庭暴力纠纷和案件。对入住庇护中心的家庭暴力信访人员,通过专家顾问团、志愿者进行调解、帮助。同时,不断强化妇联、公安、大调解的沟通与协调,对来访者经公安110接处警及先期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家暴纠纷,则移送大调解机构调处,必要时联合调处,避免110接处警与后续纠纷调处之间的工作脱节。

  六是定期回访机制。将定期回访纳入大调解十项制度之中,对调处结束后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组织人员定期回访当事人,跟踪了解、督查协议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当事人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督促落实有关调处措施,使家暴受害人员的权益真正、长期得到维护。回访形式主要有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书信回访三种。

  七是社会救助机制。市妇联依托健全的“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反对家庭暴力报警投诉中心”、“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以及严密的信访接待、心理疏导、维权指导、110处警、家暴庇护、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救助机制、队伍和渠道,切实保障家暴受害妇女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

  八是考核奖惩机制。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相关工作安排、执行情况和具体成效进行逐项检查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在预防干预、投诉处置、调解处理、支援救助等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兑现奖惩措施。

  三、强化措施有力,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下发文件通知。2002年,市妇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南通市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和规范要求。2008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管理方法、工作机制和考核奖惩办法等。2006年,南通市妇联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南通市反对家庭暴力报警投诉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报警投诉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并明确了报警投诉工作与民警的考核奖惩、评先创优、晋职晋级相挂钩。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在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市妇联以如东为试点,开展了“三小”、“四进”的法制宣传活动。“三小”即口袋“小红本” 、农家“小顾问”、 村村“小演出”;“四进”即“法制动漫进户外荧屏”、“法制漫画进社区”、“法制短片进客车”、“法制标语进人力三轮车”。

  三是开展专题调研。2008年7月,南通市妇联与市公安局联合对反对家庭暴力报警投诉工作以及对《南通市反对家庭暴力报警投诉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感受到南通市反对家庭暴力报警投诉工作呈现出“社会知晓率上升,现场处置率上升,调解成功率上升,群众满意率上升”的良好态势。同时,针对各地落实不平衡等问题,通过文件形式作了规范和要求。

  四是专项督促检查。2003年6月,市综治办、妇联联合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对《南通市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和检查台帐等形式,对各地的情况有了真实、直接的了解和感受,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有效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猛攻重点难点。家庭暴力重复性和隐蔽性以及恶性暴力伤害事件成为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南通市在做好“家庭暴力社区(村)干预”、加大对家庭暴力纠纷案件的调解和处置力度等工作的同时,在启东试行了“幸福家庭讲习班”的做法:妇联和法院联合,每年对问题家庭、起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以及他们的亲属朋友邻居等,集中到一起,采取审判活动与调解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法官的法制宣传教育、电视短片以案说法、现场开庭宣判、庭外调解、身边真实题材的文艺表演、生动感人事例的演讲、小孩现场真实心声的呼喊、告知当事人必要时可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等多种形式,寓情、理、法于一体,启发、引导暴力家庭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理智调适婚姻家庭关系、慎重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许多当事人,深受教育、感动和启发,有的当场承诺,不再打人,有的当庭拆诉。以此教育一大片人,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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