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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弃婴要报警 私自收养可不行
2010-09-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近日,海游镇的老郑可高兴了,妻子多年不孕,一直苦于无子嗣的他却捡到了一名弃婴。正当一家人高兴之时,民警却告诉他,私自收养弃婴是违法的。9月3日上午,老郑带着弃婴和村里证明到海游派出所报案。

  老郑年纪不小了,可一直没有孩子,这次捡到弃婴,着实让他高兴了一阵。本打算私自收养弃婴,可海游派出所民警下社区走访获悉此事后,向老郑讲了《收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2009年4月1日之后,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要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出现私自收养子女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捡拾人向发现地公安部门申领《浙江省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和《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报案记录材料出具《浙江省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目前,海游派出所已将该名孩子送交民政部门,老郑也向该所申领到《浙江省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打算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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