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用假名谈恋爱骗取女友40余万元
阳朔已婚男子黄某偶遇来阳朔游玩的姑娘小嫦(化名)后,以谈恋爱为名,先后149次从小嫦处骗取钱财共40.35万元。今年1月21日,黄某因犯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40万元。4月1日,桂林市中院终审驳回黄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31岁的黄某,原在阳朔某旅游单位工作,家有妻女。2006年,黄某辞职到河南省郑州市开了一家大理石厂,后来工厂倒闭,他只好返回阳朔。2007年5月的一天,他在阳朔县城偶遇到阳朔玩的桂林市区姑娘小嫦,就热情地给她当“业余导游”。听说小嫦未婚,家中经济宽裕,他便打起了她的主意。他自称未婚,向她展开了热烈的攻势。
2007年7月4日,在与小嫦交往一个多月后,黄某说:“我的钱包被偷了,所有证件一并丢失,银行卡挂失中,没法取钱出来。我的老胃病又发了,借1000元给我好吗?”小嫦答应借钱。几天后,黄某又打电话给小嫦借2000元钱治胃病。这样,黄某先后以治胃病为由,多次向小嫦“借钱”,共计3万余元。
2007年11月底,黄某谎称到河南去筹款还钱给小嫦,不小心出了车祸断了腿,没钱治伤。小嫦又借了几万元给他。
2008年5月,黄某又撒谎打电话给小嫦:“我妈病死了,她生前借了两三万元高利贷,现人家上门逼债了,请你借钱给我还高利贷。”小嫦又借给他一万元。2009年3月,黄某谎称妹妹在山西得了肺病要动手术需用钱,小嫦分5次共借出2.17万元给黄某。
去年5月初,黄某又发短信给小嫦:“我在湖南长沙筹款,筹到钱后会还你借款。但现在我妹妹住院将要出院了,急需3000元出院费和车费,你再汇给我!”此时,小嫦觉得不对劲了,家人也劝她不要再相信黄某,让她报案。2009年5月6日,小嫦向桂林警方报案。经警方核查,“小姚”是黄某的假名,他已结婚并有一女儿。小嫦既惊讶又气愤:“这人太卑鄙了!”
去年9月20日,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将黄某抓获。警方核实,从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黄某以各种借口,先后149次从小嫦处骗取了40.35万元用于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