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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结婚同村两人互换身份证 事情露馅双双受处罚
2010-09-1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结婚年龄不够,便借用同村村民身份证办理结婚证,结果害人害己,两人都被警方处罚。9月13日,射洪太兴派出所成功查处了一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结婚证的案件。

  据了解,2006年,太兴紫极观村4组村民敬春花要与成都的一男子结婚,但是由于年龄不够,所以扯不到结婚证。为了扯到结婚证,敬春花便想出了借别人的身份证为自己办理结婚证的办法。

  随后,敬春花便找到了同村的敬晓琼,并借用其身份证为自己办理了结婚证。同年7月,敬春花又将敬晓琼的户口迁往成都并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然而,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当事人敬晓琼在得知自己的户口已被迁走的情况下却并未向公安机关反映,而是将错就错,又采用了敬春花的信息为自己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

  然而,在本次的人口普查过程中,两人的身份问题却暴露了出来。随后,太兴派出所将两人双双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处理,在查明相关情况后,派出所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两人都进行了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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