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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3.5万玩失踪 没入洞房先进班房
2010-09-1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通过婚介所认识的两人相识不久便谈婚论嫁,在男方支付了3.5万元作为购置两人婚礼物品后,女方竟杳无音信。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武侯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女子有期徒刑1年。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9年6月15日,袁某通过熊某在婚介所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到熊某,并自称“李某”前来征婚,通过电话交谈,约定见面时间,两人不久便开始正式交往。同年9月9日,袁某开车接到熊某,将其带到青羊区锦里西路出租房中,谎称该房系自己所有,并以结婚为名要求熊某拿出3.5万元现金用来购置空调、办婚宴、购买婚纱戒指等,承诺拿到钱后就和熊某办理结婚登记。

  9月10日,袁某开车陪同熊某到乐山熊某家中拿到存折,返回成都取了3.5万元现金,袁某拿到钱后将钱放进汽车后备厢,并让熊某下车,自己驾车离去。后熊某多次打袁某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意识到被骗,立即报案。

  9月13日,袁某在乐山找到熊某,继续以结婚为名要求熊某拿1万余元购买戒指,熊某拒绝她的要求后独自返回成都,再次同她失去联系。后民警将袁某挡获归案,并从其随身携带物品中查获假户口簿、假驾驶证以及多家报纸登记的虚假征婚资料。赃款3.5万元已追回发还熊某。

  法院审理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袁某自愿认罪,且赃款已全部追回发还被害人,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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