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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女买根棒冰都要记账 嫌他太抠门老婆坚持离婚
2010-09-0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陈女士45岁,离婚两次,去年与比她大5岁的林先生结婚

  陈女士跟第一任老公生了个女儿,跟第一个老公离婚时,孩子判给了老公,后来好不容易才争取到抚养权。陈女士说,孩子就是她的一切。

  昨天在鄞州婚姻登记处,她边填写离婚材料边抹眼泪:“她没把我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

  陈女士说,孩子想吃啥,林先生都会去买,冬天还给买衣服。

  这个暑假,读高中的孩子放假在家,无意间在柜子里翻出一个本子,上面密密麻麻记录了林先生给孩子花的每一笔钱:比如,过年给小孩买毛衣,80元,7月14日给小孩买根棒冰,1块5毛……

  陈女士说,看到这个本子她惊呆了,感觉就像外人,给孩子花了点钱还要记下来。

  “这点钱都要斤斤计较,以后还怎么过日子。”陈女士说,她决定早断早了。

  在婚姻登记处,林先生说,他是个工人,赚钱不容易,平时开支也大,这只是记个账而已,没有别的意思,是陈想多了。

  在陈女士坚持下,两人还是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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