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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抛弃病妻转移财产 法院调解二人离婚
2010-09-01作者:未知来源:三峡晚报—三峡新闻网

  恋爱3年喜结良缘的一对夫妻,本应相濡以沫、同甘共苦。可当妻子重病住院时,丈夫却失踪并转移财产。日前,点军区法院判决,两人协议离婚,男方需赔偿女方各项费用3000元。

  赵某与徐某2007年登记结婚。2008年,赵某患上急性传染病,住院治疗已用去家里大部分积蓄。见妻子的病情不见好转,丈夫徐某觉得住院花费太高不值得,遂要求其出院。出院后,徐某转移了家中存款。赵某为了继续治病,不得不搬到娘家居住,向娘家借钱买药。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照顾的义务,任何一方不能因为对方生病而遗弃对方,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触犯刑法。庭审中,徐某愿意离婚,但拒绝赔偿。法官通过对徐某做思想工作,让他意识到现在赵某患病尚未治愈,不管是从法律角度上或从仁义道德上来讲,徐某都应负起责任。最后,徐某同意赔偿赵某各项费用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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