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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不争车房争网店 女方挺着大肚子闹法院
2010-08-2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一对“80后”小夫妻,离婚不争房也不争车,却为一间“网店”争得不可开交,谁也不肯放弃“网店”的经营权。

  尽管经验丰富,这种“新生事物”还是让南京市下关区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民调员们犯了难:分“网店”?头一回听说。怎么分心里还真没底。

  □通 讯 员 夏衍

  本报记者 毛蕾

  “不平等”条约

  小夫妻来的时候,妻子手里握着一份离婚协议书,要求男方尽快履行协议。这协议书上写的明明白白:家中房子、车子、存款都归女方,夫妻在淘宝网上共同经营的一间网店也归女方掌管。

  面对如此“不平等条约”,丈夫说:“签协议的时候,我觉得是我对不起她,出于对她的补偿,我自愿净身出户。可现在,情况变了,我发现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所以这协议我不能履行。”

  据男方讲述,两人结婚两三年,妻子都没怀上孩子,后来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问题出在他身上。大约七八个月前,妻子突然提出离婚。虽然没有听到妻子亲口说出离婚的理由,但想到她一直希望能有自己的孩子,他便没有多问,答应协议离婚。

  协议过程双方都很冷静,请来专业律师起草离婚协议。怀着愧疚的心情,男方放弃了所有共同财产,包括那间已经经营的很有规模的网店。

  可离婚后不久,他就发现女方的肚子迅速鼓了起来,并且还听到了一种可怕的传言:妻子是怀孕在前,提出离婚在后,而且那个孩子不是他的……

  都争“网店”经营权

  离婚已成事实,但男方的心理明显失衡,在履行离婚协议时打了折扣,于是女方拿着离婚协议书来到法院。

  协议书上约定的财产着实不少,房子、车子、存款,总价值何止百万元。但奇怪的是,双方的注意力全都盯在“网店”上,谁都不肯对网店经营权让步。

  据了解,这间淘宝网上的网店,是2006年注册的,目前已有十几名员工在打理,每年的收益相当可观。

  女方说,虽然当初是用男方父亲的名字在淘宝上登记注册,但这些年主要是自己在打理。离婚后,她一直想把网店过户到自己名下,对方却不配合,无奈之下才会挺着大肚子来到法院,想和对方彻底有个了断。

  她甚至表态,如果男方真的觉得财产分割不公平,她可以放弃车子甚至房子,但网店是她多年的心血,说什么也不能放弃。

  男方却不松口,说车子房子他也可以不要,这网店本来就在自己父亲名下,他也不能放弃。

  民调员恶补网店知识

  面对“网店”的归属问题,民调员胡玲向工作室另一位民调员——曾担任过下关法院民庭庭长的退休法官黄辛果请教。

  尽管有20多年审理离婚案的经验,黄辛果也是一筹莫展:法律对“网店”这种新生事物也没有明确规定啊。

  两人决定先上网恶补一下与“网店”有关的知识。一查,还真查出了一些眉目:第一,今年7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开始正式推行“网店”实名登记制度;第二,淘宝网有“网店不得转让”的明确管理规定。

  再结合《民法》、《合同法》等相关条款,两人得出一个初步结论:尽管小夫妻在离婚协议上对网店的归属进行了约定,但网店其实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不属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他们无权处置。

  正当两位民调员打算把这个结论告诉小夫妻时,突然传来女方“提前生子”的消息。但她们还是委托女方的代理律师向女方解释清楚,不久,女方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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