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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婚半年后要求重分财产
2010-08-2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董女士与郑先生离婚半年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分割财产时因有外遇受到前夫胁迫,请求法院撤销当初的协议并重新分配。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认为董女士所言没有证据,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董女士和郑先生于去年6月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其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位于房山区城关街道某村的住房九间及家中所有物品归男方和孩子所有;男方付三万元现金给女方”。但离婚6个月后,董女士又向法院起诉,称自己当时因为有了外遇,被郑先生发现,后者利用她和别人的隐私,胁迫她签订了不公平的离婚协议,她在财产分割上吃了亏。因此她请求法院撤销这份协议,重新将九间房屋中的五间以及家中价值1.5万元的电器和家具分配给自己。

  此案审理时,郑先生证实了董女士的说法。但他认为,双方离婚时已经对财产处分做出了明确约定,离婚协议应当合法有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董女士称离婚时受到威胁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因此法院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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