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浙江一女子离婚时发现丈夫竟用假身份结婚
2010-08-2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如今,离婚早已算不上什么新奇事,然而离婚时,妻子发现丈夫当初竟然用假身份证与自己登记结婚。昨天,浙江省嘉兴市秀洲法院王江泾法庭受理了这起离婚诉讼。

  据吕女士称,其与丈夫邓先生于1999年6月24日登记结婚,由邓先生入赘吕女士家。婚后,吕女士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但碍于父母压力,仍勉强维持夫妻关系。自次年6月8日,吕女士产下一子后,其与邓先生基本互不理睬。2008年6月,邓先生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也再没和家里联络。

  面对名存实亡的婚姻,吕女士想到了向法院起诉与邓先生离婚。在准备起诉材料的过程中,吕女士到公安机关查询邓先生的户籍信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根据双方结婚证上邓先生的身份证号查询,结果竟然是查无此人,甚至输入邓先生的姓名查询,在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及邓先生老家苏州吴江市盛泽镇亦没有其相关信息。显然,邓先生与吕女士结婚时,使用了假身份证。

  如今,吕女士向秀洲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其与邓先生的婚姻无效。秀洲法院王江泾法庭审查后,认为吕女士的起诉符合离婚案件的相关规定并予以受理,现正通过《人民法院报》公告的形式向下落不明的邓先生送达诉状及传票等诉讼文书。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