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三年离婚三次儿子小学留级两次
“他们要离就离吧,总是吵架、打架让我很烦!”父母三年内第三次离婚,11岁的孩子晓聪(化名)很是无奈。昨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判决这对夫妻离婚,晓聪归父亲抚养。
夫妻不和离婚3次
雷林(化名)与冯刚(化名)都是中山本地人,经过自由恋爱,两人于1998年5月18日登记结婚。同年11月8日,夫妻生下儿子冯晓聪。最初双方还算恩爱,家庭也比较美满。后来为生计所迫,冯刚在中山市三角镇工业区开摩的拉客。由于经常早出晚归,双方逐渐缺少了沟通,婚姻变得索然无味。
开摩的时间长了,冯刚积累了一些固定客户,常会有人打电话给他要求坐车。看到丈夫电话越来越多,雷林开始怀疑丈夫在外面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为此双方经常吵闹、打架,甚至发展到拿刀追打。2007年6月18日,夫妻二人在三角镇登记离婚,可是过了不到2个月,两人又登记复婚;2008年2月15日,双方再次登记离婚,结果两个月后,双方又登记复婚。今年7月5日,雷林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和冯刚离婚。
法庭上,法官讯问11岁的儿子晓聪,“学习成绩好不好?”他低头回答,“不好,二年级、三年级各留级一年。” 晓聪不耐烦地回答,“爸爸妈妈感情不好,我经常听到他们吵架,好烦,而且经常看到他们打架,妈妈甚至拿菜刀追赶爸爸。晚上他们吵架时,我没有睡好觉,第二天上课很困没有精神听课。”
法官:家庭不和睦小孩很受伤
金锋华认为,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往往都伴随着吵闹、打架,这对孩子的伤害是多方面的:
1.孩子产生消极情绪如恐惧,悲伤,无助感等。
2.孩子的情绪、性格发展都会出现扭曲,变得感情冷漠,对他人缺乏信任,易与他人产生冲突。
3.给孩子提供了一个攻击性行为的坏榜样。
4.影响孩子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