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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学:婚典上的婚俗禁忌
2010-08-1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中国人自古以来,以地平面 以上、为人住的地方,称为阳宅;地平面以下、为往生者入土为安之处,称为阴宅。

  故而,一般人居住睡觉的地方,应该避开“地下室”、“地下楼”,更何况是办喜事。

  举凡结婚、订婚、订契约、结拜、拜干爹、干妈…等仪式,都不适合在地下室、地下楼进行,否则,容易在事后感情转淡,事业生变。

  反之,做法事、佛事选在“地下室”、“地下楼”,倒是无妨。

     

  化解方法

  1、二次公正

  这么一来,所有大饭店的“地下楼”都无法办喜事,岂不是更增加订席的困难度?

  如果最近已经在地下楼举行婚礼,则可以再到法院公证结婚,即可化解。如果已经结婚好几年,则可利用结婚周年纪念日,找个非地下楼的场地,请一些亲朋好友吃饭,就可补救。

  2、新娘休息室

  如果即将办喜事,而且已经订在“地下室”、“地下楼”请客,那么,最好在宴之前,先办公证结婚,宴客时的新娘休息室设在楼上,这样就可以化解了。

  3、灯光要明亮

  记得小时后,如果结婚、喜庆,宴客进行中,灯光突然熄灭,老人家、长辈等,会非常不安,感觉是不好预兆。

  在西方风气流行时下,大饭店流行在婚宴 开席之前,把灯全部熄掉,服务人员端着菜、鱼、或许多红色或粉色蜡烛,小火进场……;有些人则把灯半熄然后,播放小时后,成长、求学、恋爱…等之过程;这都不利于喜事的做法,会使得日后夫妻不同心,同床异梦,严重的话,甚至遭外人破坏;在目前年青人,离婚率节节上升,建议即可新婚年青人,不要安排这项特别节目。

  有些人在自家外围自设场地婚宴,搭设舞台,表演节目,为了节目之所需一下子开灯、一下子关灯,这样会使得两户人家的感情时好时坏,应该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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