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互查”:查找财产还是审视情感
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列明,夫妻一方凭身份和婚姻关系证明,可向政府工商、房管、车管部门要求查询配偶的有关财产登记信息,这些部门有义务受理和提供材料。日前,青岛市人大网上公示《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其中新增了一条规定: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状况,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却同床异梦,这是绝大多数夫妻最不愿面对的事实。缺乏了相互信任、坦诚的基础,存在了相互猜疑、隐瞒的事实,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都会让婚姻亮起红灯……
早在去年年底,“夫妻财产可以互查”的风声就已经开始在广州蔓延。今年6月1日起,《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正式实施,其中第23条规定,夫妻一方凭身份和婚姻关系证明,可向政府工商、房管、车管部门要求查询配偶的有关财产登记信息,这些部门有义务受理和提供材料。这让早前的种种猜测画上了句号———夫妻财产可以“互查”,首开全国先河。
近日,青岛市人大在网站上公示《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新增了一条规定: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状况,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这让很多人第一时间联想到了广州实施不久的“互查”规定。
广州市妇联在第二届羊城家庭文化节上向羊城文明家庭派发了《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其中第23条夫妻财产“互查”的规定激起千层浪———
全国首创“财产互查”
保护妇女权益
据悉,《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第23条列明,夫妻一方凭身份和婚姻关系证明,可向政府工商、房管、车管部门要求查询配偶的有关财产登记信息,这些部门有义务受理和提供材料。此外,“夫妻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以及其他共有财产的所有权登记时,可以申请联名登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可以向登记机构提出联名登记的申请,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据悉,《规定》赋予了夫妻对共有财产的知情权和联名登记权,此举在全国首创,该《规定》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逐年增多,广州市一些妇女由于无法掌握男方财产的信息,男方离婚转移,隐瞒财产,导致妇女人财两空的案例较多,因此第23条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特别是妇女一方的合法权益。据统计,该规定实施一个月时,已有查询房屋产权111宗,其中女性81宗、男性30宗。
广州市妇联主席李建兰介绍,这种男方瞒着女方偷偷转移财产,或者背地里给“二奶”买车买房,女方利益严重受损的案例屡见不鲜,为此,他们仔细研究了这类法律,并呼吁出台该规定。“从以往的不能查到现在的依法可查,这次的《规定》是在过去法规的基础上前进了一大步,有利于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这个法规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在夫妻共有财产由男方作为主导来掌管的时候,作为妻子的一方有权获得他们共同财产的知情权———
冰城市民热议
青岛新规各执己见
无独有偶,日前,青岛市人大在网站上公示《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新增了一条规定: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状况,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用法律条文来规定妻子有权核查丈夫的财产,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好办法,还是画蛇添足?哈尔滨市市民对此也颇有争议。近日,针对青岛的这条规定,记者在哈尔滨市街头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
其中,12人认为:这个法规在夫妻共有财产由男方作为主导来掌管的时候,作为妻子的一方有权来获得他们共同财产的知情权的这个法律的支持,它实际上是顺应了当前的一些基本的形势。但也有8人认为:这条规定并不十分妥当。大多数中国人采用的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方式,现在如果你把它单列出一条法律用它来约束婚姻的话,就等于把中国人传统的那种夫妻之间相濡以沫,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完全建立在一个纯粹利益关系的基础上,这是和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精神相违背的。另外我们也看到,为什么只有妇女能查丈夫财产,而没有设定丈夫能查妻子财产的?所以这点其实广州的法案比较合理,单单以这条规定来作为一个给女性的独有的特权,有失公允。
另外,对于该规定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有可操作性。6人表示乐观,14人表示怀疑。一些市民指出:“现实中不管男方还是女方,如果真的想把钱截流下来,或者说隐匿起来的话,会有很多种方法,比方用别人的名字之类。就青岛一地或者广州一地来讲,如果人家在离开本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购置房产、投资,很可能你这个条款就显得无能为力了。现在包括房产、车管、工商等部门,包括银行都有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法规,所以这种夫妻互查财产的法律条文实际上是与隐私的保护存在冲突的。
“我们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在当地记者亲身体验过程中,《规定》涉及的大多数部门都以这个理由婉拒查询———
“互查’操作困难
涉及部门多不愿配合
“夫妻可互查财产”,究竟在现实中有多大的执行力度?在该《规定》实施一个多月之际,当地记者特地逐个走访广州各相关部门,亲身体验如何查询配偶财产。
记者发现,“夫妻互查财产”实际操作起来颇有些难度。最终,记者仅成功查询到配偶的房产,其余各类财产在查询过程中均遇“壁垒”,未能成功获悉。
在记者体验过程中,银行说有为储户保密的义务,除公检法等权力机关外,不能向第三方透露账户信息。车管部门说有公安部的保密条例。对于财产互查,他们均表示了断然拒绝。工商部门一句只能按公司名称查询,也基本等同于婉拒,如果连对方的公司名称都能准确无误地报出,看来就是不需要查询的人群了。
对此,记者分别与哈尔滨市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得到了基本一致的答复,很多部门还补充说,无论“规定”怎么明确,我们都要遵守行业相关法规,这是最基本的。采访中,一位银行工作人员认为:“《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在法制尚需完善的现实背景下,奢望通过一个地方法规去明晰甚至连《民法》、《婚姻法》等基本法都无法理清的夫妻财产关系,显然存在一定难度。”
在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观里,婚姻财产应共有,夫妻之间也应相互信任。类似的规定一出,涉嫌割裂了这种纯粹的情感关系,取而代之成为利益的维系———
多方评说:这是一把双刃剑
广州、青岛两项新规的实施与公示在哈尔滨市也引起了强烈的反映。法律专家和社会学者纷纷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虽然出发的角度不同,但都有一点共同的认识:持证查询,是一把双刃剑。
———法律专家指出:是法律意识的进步但也存在操作危机
我们现在生活也好了,财产增多了,如果我们还保持过去的财产形式,还是女方在财产形式上面依附于男方的话,一旦婚姻发生感情的破裂,双方涉及到要分割财产的情况之下,女方的财产权益往往会受到侵害。广州、青岛的做法从立法的角度来讲,都是法律意识上的提高,慢慢从习俗到法律规范来调整我们的婚姻关系,可以使我们的婚姻关系更加地和谐。但从具体操作上来说, 条款的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
———社会学者认为: 可能出现宁可同居也不结婚的问题
感情和经济这个婚姻杠杆上,可能更多的人,会向经济方面倾斜,因为特别对那些功利性的婚姻来讲,很多人结婚可能是贪图对方的财产收入了。尽管这两地的法规的出台提高了离婚的成本,同时也对男方包养“二奶”有一定抑制,但也有可能带来另外一个问题:会有更多的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隐私权,宁可选择同居也不结婚。因为很多人是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和收入公开化,而且想要保留这方面的隐私权。这样的话,可能就很多人选择同居,因为同居就意味着很多的人不一定向对方来公开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