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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够伪造假身份证结婚离婚分财产起纠纷
2010-08-0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10年前,垦利县一女子王某因年龄不够伪造了身份证与李某结婚,今年双方感情破裂闹上法庭离婚,结果丈夫李某以“结婚时王某不够年龄,婚姻无效”为由拒绝分割财产。2日,垦利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婚姻有效,王某有权与丈夫李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李某提出当初结婚时由于王某不够法定年龄,因此两人的婚姻是无效的,他现在还是一个“自由人”,所以根本没有权利和他分割共有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若婚姻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被确认无效,就不享有法律基于婚姻关系而给予的身份权和财产权的保护。但李某在结婚时未向法院提出无效申请,现在王某已经超过了法定年龄,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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