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生病他离婚,房子不要了
老婆生病他离婚,房子不要了
过了一年又反悔,房子我还要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样的俗语在李丽身上真实地上演了。
去年,60岁的李丽生病了,大他5岁的丈夫赵先生要求离婚,离婚条件是当初两人合买的房子送给李丽。
已无法挽回爱情的李丽含泪签下了离婚协议书。
一年后,赵先生反悔了,他把前妻告了,想要回那套房子。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张力宁
一年前,丈夫拿房子换妻子离婚
李丽和赵先生二人结婚30多年。
生活中,两人十分恩爱。然而,2008年,李丽突然患病,经诊断确定为双胯股骨头坏死疾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
患病初期,赵先生还能对她悉心照顾,喂她吃饭,扶她上厕所等什么活儿,都主动去干。
可慢慢地,赵先生没了耐心。
2009年,赵先生有了外遇。
这件事也传到了李丽的耳朵里,赵先生即向李丽提出协议离婚。
为了尽快协议离婚,赵先生在财产方面做出很大的让步:将他们夫妻二人合买的房子留给李丽,并每月支付她1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一年后,前夫反悔要房子
时间过去一年。
李丽突然成了被告。
因为赵先生以身体不适,每月需支付高额的医疗费,还要支付房租,生活非常贫困,而且还要面临老无所居的境况为由,把李丽告上法庭。
赵先生要求撤销双方2009年5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判令房屋归他所有。
判令他自今年6月起每月不再支付李丽经济补偿金1000元。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李丽和赵先生2009年5月6日达成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昨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赵先生对此不服,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