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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意不顺妻子起诉离婚
2010-06-13作者:未知来源:山西新闻网

  丈夫做生意赔了钱,妻子竟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昨日,怀仁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不准离婚。

  怀仁县女子王某与男友郝某自由恋爱,于2000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郝某在外经商,王某在家照看孩子。最近一两年,郝某做生意十分不顺,赔了好多钱,家庭生活质量大不如前,王某竟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郝某抚养孩子并承担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与郝某系自由恋爱,婚前有感情基础,婚后多年更培养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当家庭生活出现意想不到的困难和特殊状况时,双方不应选择逃避。为此,判决不准予王某与郝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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