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12万离婚补助费自愿签了就要付
2010-04-10作者:未知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记者昨日获悉,高新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告索要的是“离婚补助费”。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男方钟某写了这样一条:“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钟某自愿支付12万元离婚补助费给肖某。”可两年过去了,钟某只给了肖某6万元,还欠6万。钟觉得自己当时是一时冲动,就是不给钱。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原、被告双方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如实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据此,法院判决钟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肖某剩余的离婚补助费6万元。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