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骗保假离婚丈夫外遇真变心
检察院提示假离婚得不到法律保护
为了获得低保,苏雨(化名)与丈夫王刚(化名)决定假离婚,她在这场离婚中放弃分得一半家产的权利。几年后,王刚背着苏雨另觅新欢。遭受打击的苏雨将王刚告上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后以败诉而告终。昨天,记者从石景山检察院获悉,假离婚得不到法律保护,得到低保一方当事人反悔后起诉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事发原因:为获低保待遇夫妻假扮离婚
1995年,苏雨经人介绍与王刚相识。当时,王刚在一家工厂工作,苏雨没有正式工作。婚后,苏雨为王刚生了个女儿。王刚靠着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养活着一家人的生活。后来,三口人搬进了王刚单位分的新房。
2004年,王刚听说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低保,他对妻子苏雨提议说,“孩子花钱越来越多,我们办个假离婚,你就可以申请低保了。苏雨考虑到这样做能够为家庭多增加一份收入,便同意与丈夫假离婚。两人私下协商,离婚后日子还像以前一样过。
为了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着“孩子归苏雨抚养,家里存款、房屋均归王刚所有”。凭着这份协议,两人顺利领取了离婚证。
节外生枝:丈夫另觅新欢妻子起诉失败
离婚后,苏雨“如愿以偿”地从当地街道拿到了低保金,她带着孩子仍然住在王刚的房子里。但苏雨没有想到,丈夫竟然变了心。两年后,王刚突然对苏雨说,“我找到新女朋友要再婚了,你不方便住在这里了。”当初的“假离婚”最终变成了真的,无奈之下,她带着孩子被迫搬出了王刚的房子,租住到地下室里艰难过活。王刚通过诉讼要回了对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讨个公道,苏雨将王刚告上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和存款。然而,因为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房屋、存款归男方所有,苏雨的诉讼以失败告终。苏雨又找到石景山检察院寻求帮助,结果检察机关也无法支持她的请求。
晨报记者武新
检察官说法
假离婚不利于弱势一方
石景山检察院的宗栩晗检察官说,像苏雨一样为了获得低保而假离婚的当事人,得不到法律保护。关于此类案件败诉的原因,宗检察官分析说,他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威胁等情形,这样的离婚在法律上就是“真实”的,不利于弱势一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也是被法律认可的,法律无法保护弱势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为了防范此类案件发生,宗检察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增加风险告知程序,告知当事人说,无业者在正常离婚的情况下,在分割住房和财产时是可以被照顾的对象;二是,有关部门对婚姻法进行完善,规定无收入来源的一方在离婚时,即使自愿放弃所有婚内财产,也应强令为其预留离婚后五年内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