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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妻卖房离婚补偿十万
2010-01-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早有离婚想法的男子闫某,瞒着妻子将二人婚后共同购置的一套房屋变卖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近日,在小店区法院平阳法庭调解下,妻子刘某同意离婚,但丈夫闫某需要因该房产给付妻子10万元补偿费。

  去年年初,闫某以长期分居、没有共同语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小店区法

  院起诉要求离婚,但妻子刘某坚决不同意。妻子刘某提出,丈夫闫某数年前就私自将二人婚后共同购置的一套房屋变卖,而自己直到2007年才知情。当时,为了挽回夫妻感情、维护家庭完整,刘某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但现在闫某要求离婚,应当将已出售的房屋收回,交给自己和女儿居住。

  法庭认为,二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对已出售房屋的处理问题。为维护女方及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官明确指出,闫某瞒着配偶私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合情理,妻子刘某有权通过诉讼撤销房屋买卖行为。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上述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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