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下落不明两年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2009-12-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由于丈夫张某在外逃亡两年多没有音讯,妻子赵某把丈夫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12月6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法院判决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准予离婚,孩子由原告赵某抚养,抚养费赵某负担,财产暂不作处理。
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于1992年登记结婚。1995年婚生一子,跟原告赵某生活。被告张某原系某公司职工,2004年到太原钢联不锈钢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10月前往该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后张某无故失踪。赵某四处寻找张某,后在在逃人员详细信息表中发现张某有关情况,原来,2007年1月17日,上海普陀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他人偷窃上海钢联不锈钢有限公司支票诈骗他人20余万元后逃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至今下落不明两年多,故原告赵某起诉与被告张某离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条件,应予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负担。原告赵某主张分割财产,因被告张某未参加诉讼,仅据原告赵某陈述及其提交的证据,不能查明双方财产状况,故对财产暂不做分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