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难解财产纠纷 前妻没管孩子却要抚养费
2009-11-2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率不断上升的同时,财产纠纷也随之增多。由于多数夫妻婚后财产混在一起,很多情况下财产分割难分彼此,甚至经常造成“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局面。22日,本报“法援在线”的咨询电话中,离婚后财产纠纷就占了大部分。
15万买房款能要回来吗
王先生说,结婚前女方要求他买房子,可当时他拿不出那么多钱,就想把自己的钱给女方,让女方来买房。“当时她家也同意了,我就把自己家的15万元交给了她。”王先生说,女方家一直没买房子,但一年前他们还是结了婚。王先生说,他现在打算离婚,但婚前支付给女方的15万买房钱不知还能不能要回来。马立武律师说,王先生婚前交给女方的15万元买房款,在法律属性上应该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只要王先生举证充分,这部分钱应该要得回来。
前妻并没管孩子却让我掏抚养费
青岛的蓝先生说,几年前与前妻离了婚,当时法院把孩子判给母亲,但孩子事实上一直与爷爷奶奶在一起。“现在前妻突然起诉我,要我给她孩子的抚养费,而且是每个月支付她600元。”蓝先生不知该怎么打这个官司。
本报热线律师说,尽管当初孩子判给了母亲,但实际上承担抚养义务的却是父亲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就有权要求未履行义务的一方来履行义务。“也就是说,事实上没有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的恰恰是其母亲,蓝先生可以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决他的前妻支付应付的抚养费用。”刘文忠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