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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因诈骗罪获刑夫欲离婚被驳回
2009-11-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海口一男子陆某与比自己大六岁的女子王某某结婚后,王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而此时他才发现妻子一直用的是假名字。陆某一气之下决定与王某某离婚,遂以王某某用伪造的证件进行婚姻登记为由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但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原告陆某今年39岁,他与化名为王云的王某某于2005年11月认识,2006年2月22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王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刑,他这才查明王某某的真实身份,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的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陆某与王某某婚后共同生活一年半时间。2007年8月4日,被告王某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2008年3月25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而陆某与王某某是相识后自愿结婚,所以,原告请求判令其与被告婚姻无效,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驳回原告陆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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