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受阻挠 男子指老婆重婚假孕
徐先生在理发店洗了一次头,从此就与帮他洗头的阿芳(化名)“纠缠”上了。昨天(18日),徐先生回忆当年与“洗头妹”阿芳由相识发展成为夫妻的过程时表示后悔莫及,“感觉像做梦一样”。由于婚后夫妻感情等方面不和,他于近日提出离婚,没想到竟发现阿芳涉嫌重婚,并一度以假怀孕照片欺瞒欲阻止离婚。对此,阿芳均予以否认,称目前不愿对这些事做任何回应,只等法院判决结果。
诉称夫妻不和,男子欲离婚
徐先生今年35岁,籍贯为江西南昌,他于1996到深圳从事外贸工作。
“我认识她时,她是个洗头妹。”徐先生说,2005年11月,他在福田区巴登街附近某理发店认识了河南籍姑娘阿芳,当时他为了在当地找房子,把电话号码留给了阿芳。2007年底,阿芳主动联系他,称想向他请教如何帮同学办理户口等问题,于是两人约定见面。
徐先生说,约谈期间,阿芳自称比他小一岁,年龄不小了,且母亲一直在“逼婚”,因此想和他交朋友。“这不可能!”徐先生说当时他直接拒绝了阿芳,并建议她去莲花山等年轻人聚集的公共场所找朋友。
“没想到最终还是稀里糊涂地结了婚。”徐先生说,由于双方的母亲均认为他们俩已经老大不小,并听“算命师”说两人很合,并进行了“催婚”,于是,去年3月10日,他和阿芳在深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徐先生说,婚后不久,他就发现了阿芳的很多毛病,“好吃懒做,不爱做家务”,两人时常吵架,夫妻生活不和谐。徐还表示,他时常遭到阿芳拿剪刀等威胁,因此向法院提出了撤销婚姻的申请。
对于徐先生的说法,阿芳给予了否认,说当时她在父母开的理发店帮徐先生洗头,是因为母亲生病了。后来她注册了一家公司,成为职业女性。阿芳回忆称,当时是徐先生主动搭讪的,称“我是你电大的同学”。随后两人在学校上日语课时碰见过几次,频繁打电话后开始约会,并由恋人最终发展到登记结婚。
“直到现在,我还深深爱着他。”阿芳说,徐先生“一时糊涂”提出离婚,是因为她忙于工作而不够体贴,而且丈夫急着要小孩,多种原因导致双方沟通出现问题。
被指假孕重婚,女子均否认
“有孕吐,胎动,右眼下出现妊娠斑。”今年6月,阿芳以一名从医40多年的老中医的把脉确诊结果和妇幼保健院的检查情况等证明她已有六七个月身孕,由此向法院发出《请求依法驳回徐××离婚诉讼的书面函》。
阿芳提供的三张“大肚照”和一系列医院证明,令人难以相信她是假孕。徐先生说,当法院质疑阿芳是假孕并要求她做超声诊断时,他才明白妻子并未怀孕———相关《超声诊断报告单》显示阿芳今年8月25日“宫腔内未见妊娠囊图像”。
至此,徐先生认为,阿芳为达到不离婚的目的,不惜裸露腹部拍照并在电脑上PS做出假孕照。对此,阿芳在提交给法院的相关《证据目录》中用手写文字解释说明:相关医院诊断证明她一直在做检查,并有两家医院确诊为怀孕,后来才被确诊为假孕。
徐先生说,为了摸清阿芳的底细,9月18日,他根据阿芳的身份证地址前往河南许昌县某村,结果查无此人,还发现她涉嫌重婚———相关结婚证复印件显示,阿芳已于1998年和李×结婚登记,但结婚证及登记申请书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与她现有的不一致。他就此质问阿芳,阿芳回应称其表姐曾因故借用了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办理结婚证,并非她与李×结婚。
昨天,记者致电河南许昌的出租车司机王先生,他证实确实曾和徐先生到阿芳身份证登记的户籍所在地查询她的情况,但问遍了村里人,都没人说认识阿芳及其家人。
“我那是信口开河,说笑话的。”对于将身份证等借给表姐办结婚证的说法,阿芳昨日予以否认,称两张结婚证(即与徐先生的和李×的)只有她的名字是相同的,但身份证号码及户籍地址都不一样。是否还有其他证据证明没有重婚?阿芳称目前不便透露,并否认了假孕事件等情况,而未做相关解释。[Page]
由于认为阿芳重婚,徐先生已递交《刑事自诉状》,并发出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院撤销两人婚姻关系或判决婚姻无效,并请求获得阿芳的经济赔偿及精神损失费2万元。目前,警方已决定立案侦查。
徐先生:我认识她时,她是个洗头妹。
阿芳:当时我在父母开的理发店帮他洗头,因为母亲生病了。
徐先生:她好吃懒做,不爱做家务;我们时常吵架,夫妻生活不和谐。
阿芳:直到现在,我还深深爱着他。
徐先生:河南许昌县某村查无此人!她涉嫌重婚,竟说表姐借用了身份证结婚。
阿芳:我那是信口开河,说笑话的。
■ 律师说法
若提供假证将被拘留
“阿芳确实很懂法律,但要注意聪明反被聪明误!”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静说,离婚是公民的自由,但不愿跟徐先生离婚的阿芳很可能是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涉嫌制造假孕照的。
徐静指出,作假是要受到处理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0条规定,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假证据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处理,因此阿芳有面临被司法拘留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