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父亲欲独占死亡赔偿金 打离婚官司隐瞒儿子已死
2009-09-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为侵占儿子的死亡赔偿金,泗水一男子在法庭上隐瞒事实真相,伪造证据、妨碍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9月23日,泗水法院作出决定,依法将其拘留15日、罚款1万元。

    今年6月,泗水县苗馆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女)诉被告张某离婚一案。开庭前,张某出车祸不幸身亡,而这一变故作为原告的李某一无所知。张某之父张某某为了独吞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在开庭时隐瞒事实真相,谎称其子张某在外打工,并且同意离婚,由张父和律师代为出庭。庭审结束后,张父多次到法庭要求尽快作出判决,但是没有当事人签字的法律文书不能生效。在法庭多次要求张某前来法庭签字的情况下,张父终于向法庭坦白了张某庭审前已经死亡的事实。法庭遂作出了终结诉讼的裁定,并对张父隐瞒事实,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训诫。

    得知诉讼终结,意识到死亡赔偿金不能独吞的张父,内心极不平衡,经常到原告李某娘家闹事,使得李某及其娘家终日不得安宁,被逼无奈的李某向法庭请求援助。法庭在多次找张父谈话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张父被法警羁押到法院后,法官耐心做他的思想工作,并向其讲明了事情的利害关系,无奈张父仍无悔改之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张父的行为已构成隐匿、伪造证据,妨碍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9月23日,法院依法对张父作出了拘留15日并处1万元罚款的处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