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生二胎又怕罚 夫妻导演假离婚
扬州网讯 一对中年夫妻,为了延续香火生二胎,但又害怕遭计生部门处罚,竟然走上法庭,双双导演了一场虚假的离婚诉讼,妄图借正式的法律文书来逃避巨额罚款。不料儿子生下后,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还是找上了门,这对恩爱夫妻依旧没能逃脱处罚。
记者采访发现,中国自古以来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等传统生育观念,至今依旧被一些人所迷信,为了达到目的,这些人不惜挖空心思,借假离婚、出国出境,甚至通过先斩后奏的方式,不惜重金接受罚款,目的只为生二胎、三胎。
为生二胎假离婚
饭店老板想生二胎续香火
老蔡和娟子(均为化名)是一对恩爱夫妻。上世纪90年代初,夫妻二人双双下岗,走投无路之际,二人在市区开了个小吃部,靠经营早点和小吃等维持全家的生计。经过十多年的奋力打拼,小吃部变成了一座气派大酒楼,夫妻俩的腰包也渐渐鼓了起来。
夫妻二人早年生了一个女儿,自从饭店生意做大后,有重男轻女思想的老蔡,心中越发感到不自在,望着这么大的家业,老蔡心里时常在想:“要是有个儿子该多好啊,以后饭店就可以传给儿子了。”看着老蔡经常长吁短叹,揣摩丈夫话语中的意思,娟子隐隐地感觉到老蔡的想法,但因帮不上忙,心中也不是个滋味。
2006年初,娟子感觉有些不舒服,到医院一检查,发现竟然怀孕了。当娟子把这一消息告诉老蔡后,老蔡开心不已,但转眼又犯难了,按照计划生育政策,他们已有一个孩子,不能再生了,“要是把孩子打掉,万一是怀的是男孩不就可惜了吗?”重男轻女思想的作祟令老蔡咬咬牙,决定还是等等再说。
为逃避处罚炮制假离婚
几个月后,老蔡通过关系为妻子去医院做了个B超,发现妻子怀的果真是一个男孩。做梦都想要一个儿子,这下梦想成真了,老蔡在激动之余,反而又担心起来,“没有二胎准生证,如果把孩子生下来,肯定会被计生部门罚款的。”想了好多天,老蔡终于在一个朋友的启发下找到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假离婚。
20多天之后,老蔡突然收到维扬区法院的一张传票,通知他
10天后作为被告到法院参与庭审。望着这张传票,老蔡会心地笑了。怎么回事?被人告了还会如此开心?原来状告老蔡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妻子娟子,不仅如此,这一民事诉讼竟然是夫妻二人共同策划的,希望通过假离婚,达到既能顺利生下儿子,又能巧妙地逃避处罚的目的。
10天后,娟子和老蔡共同坐到了法庭的原、被告席上,庭审中,娟子以与老蔡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坚决要求与老蔡离婚,为此,娟子还主动愿意放弃共同经营的酒店以及其他共同财产,女儿也归老蔡抚养。对此,老蔡也表示,愿意与娟子离婚。
按照法律规定,由于双方都同意离婚,而法院就算审查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也不能剥夺当事人离婚自由的权利。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二人顺利离婚。
违规生儿子照样被重罚
虽然离婚了,可老蔡和娟子仍然同居在一起,并一起经营酒店、招待客人,在朋友和伙计面前依旧与正常夫妻没有二样,以致于饭店里的服务员们自始至终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已离婚了。
2006年底,娟子顺利地产下了一名男婴,一家人忙里忙外,开心不已。而这其中要数老蔡最为高兴,他连饭店也不管了,将生意全交给了一名副经理,而自己则整天围着娟子端茶倒水,殷勤地当起了全职保姆。
不料,一个多月后,老蔡家里迎来了几名自称是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原来,老蔡“夫妻”生二胎的消息经人举报很快被计生部门获悉。对此,老蔡也是胸有成竹,马上拿出了与娟子离婚的法院调解书振振有辞地表示——俩人已离婚了。
“既然离了婚,那你们为什么还住在一起?这小孩到底是不是你们二人所生?根据法律规定,就算你们离婚,之后如再次共同生育,仍然会受计划生育法规的约束。”工作人员的一席话,问得老蔡哑口无言。[Page]
最终,老蔡“夫妻”的假离婚如意算盘落了空,不得不依法向计生部门缴了10多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各出怪招生二胎
富人各显神通只为“超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上世纪80年代初出生的独生子女逐渐步入婚育年龄,符合生二胎政策的人群增大,但与此同
时,一些不符合生二胎政策的少部分人,受中国自古以来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等传统生育观念影响,不惜挖空心思,采取各种办法,生二胎甚至三胎。
维扬区一位基层计生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国内计划政策因素,超生除了需要担负巨额罚款外,还得背负太多的“骂名”,而国外和我国香港等地则没有那么多“规矩”,因此,越来越多的有经济实力的富人选择加入他国国籍,或通过中介渠道赴香港生育。除了以上“假离婚”和“出境生子”两种暗渡陈仓的招数,超生族还有更为直接的办法,那就是干脆先斩后奏,等孩子出生以后再缴纳“社会抚养费”,从而实现“以罚款换取通行证”。
我市政策打探
暂不会修改“生二胎”条件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开始,上海出台鼓励符合条件的夫妻“生二胎”的政策,据称此举是为了应对上海社会的老龄化。这一消息的发布,一度引发了全国的大讨论,甚至有市民提议要求放开“生二胎”政策。对此,我市计生委一负责人表示,暂不会修改“生二胎”政策。
据他透露,江苏的计划生育政策,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较稳定,2002年12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各种情况及条件,例如,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等等。目前我市仍在沿用江苏的上述政策,相关规定也是符合我市社会发展现状的,省里也尚无修改该条例的打算,违法生育二胎的依旧将会给予个人年收入四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罚。
与此同时,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徐璞处长还称,除了对全社会继续施行超生禁令外,我市今年将加大对党员干部、富人违法超生的查处力度。据透露,目前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办法,包括对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超生的处罚。此外,国家人口计生委正和有关部门协商,要将他们的行为纳入不良记录,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规定,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