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千里不回家应诉 安乡法官QQ视频了断离婚案
QQ聊天,大家都熟悉;可QQ审案,似乎不多。26日上午,安乡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就通过QQ视频的方式调解结案。
[庭审直击]
一小时调解离婚案
26日上午9点多,安乡县法院调解室内,黄迪松法官忙着调试麦克风、摄像头和投影仪。跟他视频对话的女子名叫赵月,正坐在千里之外广东佛山的一家网吧内。
今年7月份,农民尹某向安乡县法院起诉,请求与其妻赵月离婚。在向她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办案法官得知赵月远在广东打工。由于害怕回来开庭会失掉工作,经法院多次电话通知,赵月不愿回来出庭应诉。
“经查被告回来一趟的确不容易,且本案的事实、证据都比较简单,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因此决定通过‘QQ’视频聊天审理该案,效果可能会更好。”黄法官说。
9点30分,调解室的方桌上,一台接通QQ视频的电脑摆在大家面前,法庭调解开始。黄法官试图在QQ上劝双方和好。
法官:你们真的愿意离婚?
赵月:……嗯……同意离婚。
尹先生:感情一直不好,她2007年离家出走后一直未归,夫妻双方感情早已破裂。
法官:如果同意了,就不能反悔了,可要考虑清楚。
赵月:已经考虑清楚了,已经和他没有什么感情了。
法官:那好吧……
基于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不到一个小时庭审结束。随后,承办法官将调解笔录用传真发给赵月阅读,由其签字后传回,并在第一时间制作了调解文书,再用邮寄送达。至此,本案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只用了两天时间,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双方当事人对这种办案方式也非常满意。
[当事人说]
网络庭审我省刚起步
“网络庭审目前在我省还属起步阶段,但社会需求量大,特别是经济和婚姻纠纷案件非常多。”安乡县法院黄迪松法官庭审结束后表示,采用网络庭审目前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网络庭审只能适用于简单纠纷,因为网速、证据多少、当事人距法院的远近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庭审效率和举证、质证、认证的效果;二是当事人对庭审笔录签名确认的问题无法解决,庭审笔录及调解协议的效力难保障。
他表示,采用网络庭审最好是当事人以全权委托方式委托律师或其亲属代理诉讼,以及通过手机短信确认,有条件的可以将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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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份,福建省沙县法院利用QQ网络审理了一起跨国婚姻纠纷案。男方李某自从2001年到秘鲁做生意后,从未回家,夫妻感情日渐生疏,李某遂提出离婚。经法庭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据悉,这是中国法官首次利用网络QQ跨国庭审。
2007年4月份,杭州西湖区法院也通过相同的办法,成功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一对杭州夫妻,男方李先生在杭州,女方在加拿大,通过QQ视频,仅仅半个多小时,一段横跨了太平洋的婚姻,就这样平静地结束了。本身是计算机专家的李先生也不由感叹网络离婚很“亲民”。